江亭最后“原谅”了她的“女友”,建立了较好的友谊关系,只是在人际交往上还没有完全放开,只有几个较为亲密的朋友。她在家自学了一段时间后,重新回到最初那所中学读书,由于英语成绩优异,在学习上她对自己有了信心。母亲对女儿有发自内心的关心和理解,女儿也渐渐接纳并以合理的方式对待母亲,但她们之间似乎没有一般母女的那种亲密。江亭与父亲更为亲密一些。家庭关系的重建还有待他们更多的努力。
案例分析
同性恋是指对同性有一种无法抑制想要与对方有亲密行为的想法,情感与欲望的对象只限于同性,对异性不感兴趣;同性恋是持续性的,而非情境性或偶发性的行为,渴望与同性的互动,并为之神魂颠倒。同性恋者经常会感到孤独、较强的抑郁,部分人尚有罪恶感、羞耻感。并且需要注意的一个标准是年龄已满20岁或25岁。
同性恋者在失去同性恋关系或被人知晓面对社会压力时,会产生严重的焦虑或抑郁反应,即使能维持同性恋关系也无他人知晓,同样也常常会背着沉重的精神包袱而苦恼万分。个别的同性恋者由于不堪忍受精神折磨而企图自杀。同性恋者虽可有与异性正常的性行为,但性爱倾向明显减弱或缺乏,因而难以建立与维持同异性成员的家庭关系。
研究表明,在青春发育期及青年时代,会有短暂时期表现出同性恋行为。
本案例中的当事人江亭并不是她自己所认为的同性恋者,应该说出现短暂的同性恋行为更为贴切。由于较少和母亲在一起,她倾向于认同父亲,从而产生性别认同混乱,在心理认为自己是男性,喜欢的是女性。笔者发现江亭的这种混乱是由家庭养育方式、母爱缺失及思春期这个特殊阶段所造成的。在她9岁时,母亲离开了她,父亲也因此不太关心她,江亭几乎因此失去了父母双方的爱,也失去了向母亲学习如何做一个女性的机会。因此缺失爱的她,认定自己应该是一个男孩,以对抗母亲,她上网、追星、玩动漫、不断转学,甚至自杀,表面上是为了获得女友的关注,追求精神上的寄托,潜意识中是为了获得父母(尤其是母亲)的关注,获得爱。在思春期早期,少女的性心理具有一定的闭锁性,她对异性回避、提防,因此她认为自己不喜欢男孩,喜欢女孩,断定自己性取向有问题。正巧在这个特殊的年龄段,一个长得像偶像的女孩出现,她把对偶像的迷恋转移到女孩身上,以获得爱的满足,其实是获得友谊和母爱的满足。这是一种不成熟的情感,它带有爱情的强烈性、排他性和独占性,但会随着性心理的发展和成熟而逐渐消失或转化。
针对江亭的人格特点以及消极情绪,在咨询过程中,笔者较多采用了催眠和意象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先减轻当事人的焦虑和痛苦,不知不觉中减少她的阻抗,帮助她在潜意识中获得自我成长。然后慢慢引导她找到创伤的根源,从而较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