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道采取强硬的态度,有时候确实反而会有损国益。当国家需要妥协、让步或接受屈辱性条件时,甘于接受毁谤而成为国家负责人,是有大勇才能做到的。这是称赞秦桧之人的理论根据。
但是问题在于:当岳飞等人正对金军展开有利之战时,秦桧却刻意地抑制他们,以南宋的战力和当时将领的能力看来,有做如此让步的必要吗?
由于岳飞的力战,南宋一度有过可能实现收复中原之愿望的时期。这样的岳飞,不但从战线被叫回,还被朝廷加罪。就这一点而言,秦桧还是个问题人物。
秦桧回杭州的翌年,朝廷改元。新元号是绍兴。绍兴元年(1131年)高宗率领百官向北方行遥拜之礼。北方是二帝所在地。
“不接受贺年之仪。”高宗道。
三月,秦桧晋升为参知政事,这是宰相职。南宋最大的难题是对金政策。而群臣中,最通晓金国内情的是秦桧。因此,起用秦桧为宰相当然不会有问题。
然而,这时候的秦桧,想法已和挞懒相同。
黄河以北之地,归金支配。河南、淮北之地,为刘豫之齐的版图。淮南以南之地,则由南宋保有。倘若能守住这个原则,则天下再也不会有战争,人民得以安居乐业――这是秦桧的想法。但此一原则中的“刘豫之齐国”,明明是金国的傀儡,实际上等于是金国。
不用多说,南宋内部当然有人强烈反对在这个原则之下的政治。秦桧于八月更晋升为尚书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他已名副其实地居于国政顶尖地位。
秦桧由于有高宗的信任作为后盾,因而企图用积极态度推动他的政策。为了要以一意孤行的方式推动政治,非结成自己的派阀不可。秦桧身边开始有一群党徒。而秦桧一党在政见之外,更产生了复杂的人际问题。
秦桧在成为宰相的翌年就垮台。他是因为被殿中侍御史黄龟年弹劾而垮台的。弹劾内容有如下几点:只着力于与金国之媾和;阻止恢复国力之大事业;结成派阀,专权营私。
高宗之所以不得不接纳黄龟年的弹劾建议,解除秦桧之宰相职,使他转到地方服务,原因应该在于秦桧树敌过多。虽然如此,高宗心中好像依旧信赖秦桧。
秦桧被罢免后,南宋与金国的战争变得更为炽烈。宰相们无法采取基于现实观点的政策。因为高宗念念不忘在北地的双亲和妻子,与时而提起有可能使他和家人重相逢的秦桧。
秦桧于六年后,再度被起用为宰相。所谓的秦桧时代,指的是经过长期蛰伏而东山再起后的时期而言。高宗似乎仍然视秦桧为最后的一张王牌。
秦桧再度登场是绍兴八年(1138年),而刘豫之齐已于前年消灭。刘豫好像比张邦昌更差劲。张邦昌有过保护宋朝皇陵之事,始终以身为宋臣的节义为重;与之相反,刘豫甚至做出将自己祖先的牌位置于开封的宋朝宫殿太庙之事。史书记载,此日曾经飓风猛吹,旌旗被卷走,各处屋瓦全都震动不已。
刘豫又到处开挖开封近郊的坟墓,私占珍贵财宝,并且对住民课以重税,因而颇受恶评。然而他却丝毫没有推动金国期待他进行的对南宋工作。
起先,南宋还对刘豫之齐保持客气的态度,到绍兴四年(1134年)则正式公布非难刘豫之罪孽的诏书。对刘豫而言,更不幸的是,意图拿他作为对南宋工作之棋子的宗翰已经垮台并且死亡,刘豫便失去了后盾。
金太宗原本期待由刘豫和秦桧双管齐下,但刘豫风评实在太差,于是决定将刘豫之齐取消。在这之后,金国所能期待的只剩秦桧的表现。
岳飞、韩世忠、张俊等南宋将领,极尽对抗金国之能事,但并未获得决定性胜利,这是因为战场过于广阔的缘故。南宋固不待言,连逐渐文明的金国,都因交战而到了筋疲力尽的地步。秦桧再度登场的条件,至此一应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