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我们为什么不认错(10)

是否谁都有权沉默

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既有如实回答的道德义务,又有保持沉默的基本人权。

易中天 说“任何人都有沉默权”,恐怕很多人不能接受。比方说,官员有没有沉默权?

赵继成 当然有,包括贪官。请问,贪官受审,有没有资格聘请辩护律师?大家都说有。那好,他既然有辩护权,自然也有沉默权。

易中天 面对人大代表的质疑时,也能沉默吗?

赵继成 如果他不想回答,也可以不回答。

易中天 但是,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政府的工作应该透明。政府官员难道没有义务回答人大代表的质疑?

赵继成 这是政府的“机构权”,不是官员的“人权”。既然是“机构权”,那么,汪部长不说,自然有李副部长,或者其他可以代表机构的人出来说。如果都不说,机构也可能成为被告走上法庭。

易中天 到了法庭也不说,怎么办?

赵继成 那就由人大启动弹劾程序,请他们下台。总之,沉默权是人权、私权,而不是单位、机构的公权。如果你觉得该官员的拒绝回答是渎职,那么,可以弹劾他,剥夺他掌握的公权力。但是,你不能用钳子去撬他的嘴巴,不能插竹签、打屁股,玩“躲猫猫”。

易中天 其实,对待公众人物也一样。哪怕他“拥有相当社会职责和学术声望”,哪怕他“频频成为封面人物”,也跟每个普通人一样,享有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但是,由于他比别人更多地占有公共资源,也得到了更多的社会回报,因此,他应该承担更多的道德义务。比方说,在事涉“诈捐”、“造假”、“抄袭”等公共事件时,表现出责任的担当,而不是拿他虽然也可以行使的沉默权做挡箭牌。

赵继成 对!该不该沉默,和有没有沉默的权利,是两个问题,不能越界。可以在道义和责任上要求他们真诚地面对质疑,但不能把人家的权利也一锅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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