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如非“自律”,必定变成“伪善”;政府介入行业,“市场”就成“官场”。
江苏睢宁县“给公民信用评级打分”,招来一片骂声,我觉得多少有点冤。
没错,睢宁这事,跟昆明市在中小学校发展“小信息员”一样,也是个“妖蛾子”,应该给他搅黄了。但要说睢宁当局就是没事找事,怕也不公。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可谓“道德沙尘暴”频发。添加了三聚氰胺的奶粉,不是又被悄悄地拿出来卖了么?山西那边,不是又出了问题疫苗么?一篇医学论文,不是竟然被十六个人连环抄袭了么?这就实在堪忧,也难免会有人嚷嚷:哎呀,政府怎么也不出来管管?你们这些当官的,都干什么去了?
于是,睢宁当局就出来“管”了。这应该叫“顺应民意”。为了管好这事,他们还借鉴了国外的经验,开发了专门的软件。这应该叫“科学发展”。别的地方都得过且过,唯独睢宁为国分忧,这应该叫“敢于担当”。别的地方都想不出办法,唯独睢宁有了可操作的方案,这应该叫“勇于探索”。这样的“改革”,怎么就成了坏事,恶评如潮呢?一贯为中国改革鼓与呼的《南方都市报》等媒体,这一回怎么就不“呵护和激励”了呢?那些“更大分贝的支持声音”,大家咋就听不见呢?难道眼睁睁地看着道德滑坡不闻不问,才是对的?难道“混日子”的就没事,“做事情”的就该挨批?这实在让人想不通。
其实想想也就通了。睢宁当局的说法,不是“既要强调民权,又要强调民责”吗?那我告诉你,世界上只有“官责”可问,没什么“民责”可言。为什么有“官责”?因为“政权民授”。人民授权给你,自然可以问责,也应该问责。但是,公民又有哪些“权”,是政府授予的呢?没有。即便你不承认“天赋人权”,总得承认公民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吧?那么请问,宪法是你们家的吗?不是。既然不是,你又有什么资格去问责呢?
当然,公民作为个人,企业作为法人,也有自己的责任,比如“货真价实”或者“借债还钱”。但是拜托了,这叫“民事责任”,是公民与公民、企业与企业,或者公民与企业之间的事。这样的“民责”,自有法院打理,你县委、县政府瞎掺和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