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八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
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穷得连门墙都没有,只有三间破草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于成龙从山西老家带来的一位仆人忍受不了这样的清苦,就对于成龙说:“当官如果是这个样子,还有谁愿意当官呢?你应该请求调离此地,否则还不如回老家呢。”
于成龙说:“我本来就是个农家子弟,现在能当上知县,为百姓做事,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和这的百姓相比,我们并不算清苦,你就不要抱怨了。”
于成龙知足常乐,为百姓的事到处奔忙。他那个仆人见劝不动他,又不甘心跟着他吃苦,竟然偷偷逃跑了。
罗城的百姓见于成龙是真心为他们办事,便自发地前来看望他,有的还给他带来了一点钱物。于成龙说:“我一个人用不了多少钱,你们的心意我领了。钱物我绝不能收下,这是我做人的准则啊!”
罗城百废待举,于是,于成龙一边着手消除内忧外患、安定社会,另一方面又开始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康熙六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芦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知州。离罗城时,他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出现了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人情景。
后来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陆道道员,驻地湖北新州。在湖北期间,无论地位和环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然心清如水,保持了异于常人的艰苦生活作风。
康熙十七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离湖北时,依然一捆行囊,两袖清风,沿途以萝卜为干粮。
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虽然官阶越升越高,但他的心却没有被宦海中的各色欲望所腐蚀,仍然是那样清澈,没有混杂,始终活泼地流动着,充满了盎然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