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自述》:大美之“大”(2)

对于宇宙本体,老聃怀着敬畏之心,诚惶诚恐地讲:“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第二十五章》)据外祖父缪篆先生说:“然则大为本名,道为附丽于名之字,字也者,敬其名也。”所以,我们应该知道,所谓“大道”,“大”为名,“道”为字,“道”对“大”,亦如字之敬名。苏东坡,轼,名也;子瞻,字也;“子瞻”二字敬“轼”字也。我们在称赞某艺术作品近于天地之大美时,称之为“大作”,那是这些作品有返璞归真的“赤子之心”(王国维评李后主语)在,故能“真切如此”(王国维评纳兰性德语)。

今天为“大道”和“大作”正名,目的是匡正评论家们挥霍的时弊,让他们在使用“大作”二字时,有所撙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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