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淡漠毕竟不是我的本愿,毕竟与十岁孩童的心态不相谐调。在我的记忆里,我曾经心神不定而又控制不住地走进商店去,观看货架和玻璃柜台里或暗淡或光艳的商品;曾经和县城的狗一起去追逐轰隆隆驰过街面的卡车,曾经把蜡烛当作糖块塞到嘴里咀嚼;曾经把石头从窗里扔向窗外去打房檐下的麻雀,结果砸碎了玻璃。欣欣格拉的房子是不安玻璃的。欣欣格拉的夜晚也从来不需要蜡烛照明,人们天黑即睡,天亮即起,偶尔用酥油或青油点亮一盏灯,那也是为了祭神时的虔诚。那时候的我傻头傻脑的,傻头傻脑的原因是我对一切未曾见识过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人一好奇就糟糕,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到面前而不顾身后。我不得不承认,在到达县城的最初几个月里,我几乎忘记了欣欣格拉,忘记了我的好朋友哇玉昆特和玛赛吉雅,就像在将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必然会忘记县城那样。我是喜新厌旧的。除非面前的新事物带给我不愉快,并让我深深地憎恶,我才会怀想往事,才会把往事的美好从心底抽出一丝一缕来细细咂摸。
我上学了。我突然发现我不喜欢学校。我没有朋友,我在所有陌生的孩子面前显得孤独无知。我知道他们大都是在县城里长大的,他们在校内校外都是熟识的一帮甚至是一个专门孤立和讥笑我的团伙。我在心里愤愤不平。我诅咒他们彼此那种亲密无间的举动。我用惆惆怅怅的情绪捡回了我的欣欣格拉。
在欣欣格拉的最后一刻我们是在图而隆家度过的。图而隆做了一大锅羊肉面片为我们饯行。饭间,图而隆极其伤感地对我姥爷说,你走了我也走。你的孙娃子要念书,我的儿女也要念书。又不是从前做买卖的时候,死守在这里有啥用哩。姥爷说,树挪了死,人挪了活。我们这一辈子已经没啥指望了,就指望后人们有个好出息。我始才明白我们的搬家是为了我能够进学校念书。我奇怪大人们竟会有这种想法,因为在我看来世间万般事物中最最不重要的便是念书。再说我在家里也可以念书。姥爷是识字的。他已经教我背会了《千字文》和《三字经》,还准备把《幼学琼林》的章章篇篇也装到我脑子里。但我没有公开提出我的质疑。我对大人们的意志总是顺从的。我只有一个问题需要搞清楚,图而隆一家什么时候也搬到县城里去?我问和我一样盘腿坐在炕上吃面片的哇玉昆特。他说不知道。他问我,我的尕姨娘是不是也要去念书。我的回答也是不知道。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知道的那可怜的一小点便常常在心头荡来荡去。
我知道图而隆的长相,那不用去听说,用眼睛看就是了。阔嘴,方额,络腮胡子两大把,鼻粱是塌陷的,眼睛狭长而浑浊,仿佛两洼夏天积攒的雨水。有这副长相的人一定是寡言少语的。因为我很少听他说话,尤其是对我们这些孩子,似乎劳驾他看上一眼对他就已经足够了。有这副长相的人也一定是凶狠的。我常常看到他用木棍抽打哇玉昆特,斥责儿子不应该睡懒觉,不应该把挖来的药材当柴草扔进灶火洞,不应该偷吸他的卷烟。我有时替哇玉昆特难过,有时又觉得他不该那样在许多事情上违拗大人的意志。但哇玉昆特是固执的。他不会因为挨打而改变自己的禀性。他懒散,他调皮起来胆大包天——有一次他在锅灶边偷着抽烟,不小心点着了厨房;还有一次他跟着来参加赛马会的骑手离开了欣欣格拉,一个星期后才步履蹒跚地回来。父亲将他一顿好打。他吃饭吃得很多,他常常把鞋子脱了赤脚走路。在我看来他唯一的好处便是爱护弱小。他比玛赛吉雅大五岁,比我大四岁,当我们一起去挖药或一起去荒野里玩耍时,他总是说,别怕,狼来了我对付。我们真的遇到过狼,他真的跑过去把狼撵走了。我由此相信他不说假话,相信他是我在欣欣格拉的保护伞。当然,他的勇于保护弱小的举动对玛赛吉雅来说是另外一回事。她是他的妹妹。他保护她是份内的事,扯不到讲义气、够朋友上面去。哇玉昆特喜欢他的这个妹妹。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要不是他妹妹在这里,他早就离开欣欣格拉了。我说,那你带她一起走。他频频地摇头,告诉我,父亲是宠爱玛赛吉雅的,她永远不会离开他。为此,他希望父亲像对待他那样对待玛赛吉雅,希望那根常常抽打他的棍子被父亲抡到妹妹身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屡次撺掇玛赛吉雅犯错误,比如拿着吃饭的碗去草地上扣蚂蚱,再比如让她用冬天家里贮藏的羊肉去喂野狗。遗憾的是他往往失算。他们的父亲图而隆一旦知道这些事情是玛赛吉雅干的,就会转怒为喜。好吧,这只碗就让你专门用来扣蚂蚱。至于羊肉,你要是喜欢上了那条狗你就去喂,反正家道贫寒也不是因为少了几斤羊肉。于是图而隆唯一的儿子哇玉昆特便滋生了一个恶毒的想法,那就是对父亲早死快死的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