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是个上流社会的派对,两人彼此的勾引游戏。四十五岁的文豪被人簇拥,大家渴望听他说出一句充满智慧、值得回味再三的言语。但他的目光却一直没离开过这位少年,“黑头发,杏仁模样的绿眼睛,女孩子般姣好的肌肤”。在场的每个人都认识普鲁斯特,当然。但他竟向第一次见面的少年自我介绍:“我叫马塞尔。”少年高兴,喜他不报全名,显得没有架子,十分亲切。可是少年同时也明白:“当然,你是故意的。”在几句最平凡不过的寒暄里,《追忆逝水年华》的作者,那位最精细最敏感的艺术家与十六岁的美少年交手,试探,相互猜度对方的用心……
是什么使得一位不过十六岁的男孩吸引住了普鲁斯特,甚至与他平起平坐,不分轩轾?是他的美貌。一个美丽至极的人必定见过人间所有的谄媚与心计,了解一切可能的手段和交易。所以当他到了十六岁那一年,其实已经有四十五岁那么老了。而且在他眼前,众生莫不阴暗,他不知童真,也不信单纯,所以美丽是危险的。所以普鲁斯特喜欢的,不只是容貌,或许还有这种世故与危险。
然而,美丽的人又必将经历美丽的消退。自他年轻的时候,他就有预感,那些曾经围绕身边恍若飞虫的人群必将离去,转向另一头动物的新鲜尸体。何等残酷又何等苍凉,他怎能不老?
或曰,其人犹如焰火,必以瓶供,远观其盛放如花,至于熄灭,不可触碰,不得直视。如是我闻,却屡屡犯禁,破瓶取火。乃退肤削骨,肉成泥,血化烟,遍体焚尽。方知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咄!无非一具臭皮囊。善哉。
然后我放下了麦克风,离开演讲厅,回到自己出版社的摊位,预备拿起另一管麦克风,像在市场一样嘶吼叫卖。突然,多年不见的旧人出现了,生涩寒暄。我认识了左边是她的丈夫,右边是她的孩子。她还要小孩打招呼:“快叫叔叔!”我们甚至交换名片。然后,人堆中有照相机的闪光,我听见有人在喊:“是梁文道。”我对她说:“对不起,今天人真多。”她也笑:“是啊,你一定很忙。”
挤进摊位,脱下外套,我握紧麦克风,与搭档开始又一场的表演,想要截住书展那五十万的人流。我是一家出版社的社长,我是沿街叫卖的作者,我是恬不知耻的卖艺文人。做了那么多年的节目,那么多年的街头演讲,我知道如何控制声线掌握节奏,怎样以眼神扫视站立的人群,说到哪一句话应该稍微停顿,好营造最大的效果。
我看见他们一家,笑着望我,然后在五十万人之中被推得渐行渐远,终于在下一条巷子的转角处消失。她在挥手吗?她的嘴形似乎在说些什么?我应该说再见,那一切过去与未来的,该来的与不该来的,“再见了”!但是,我说了一个笑话,哄堂大笑,大家真的过来买书,而且索取签名。拍档与我相视一笑,都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