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爱,有没有商量(2)

墨子虽然漏洞多多,却是一脚踩痛了儒家的鸡眼

□ 儒墨两家怎么争论呢?

■ 当然是墨子先批判儒家。比方说,《墨子》的《耕柱》篇,就记录了墨子与一个儒家之徒的辩论。这个儒家之徒,就是前面说过的巫马子。他对墨子说,我和先生不一样。我可不能兼爱,不能对所有的人,都没有差别没有商量地爱。我爱邻国,肯定超过爱远国;爱本国,肯定超过爱邻国;爱老乡,肯定超过爱国民;爱族人,肯定超过爱老乡;爱双亲,肯定超过爱族人;爱自己,肯定超过爱双亲(爱我身于吾亲)。为什么呢?越近就越亲,越亲就越爱嘛!别人打我,我会疼;打别人,我不疼。我为什么不救助自己,却要去管别人的痛痒?所以我只可能损人利己(杀彼以我),不可能舍己为人(杀我以利)。

□ 墨子怎么说?

■ 墨子问他,先生的主张,是准备藏在心里呢,还是打算告诉别人?

□ 巫马子怎么回答?

■ 巫马子说,为什么要藏起来?当然告诉别人。墨子说,那好,那你就死定了。

□ 为什么?

■ 因为按照墨子的逻辑,巫马子的主义宣布以后,人们的态度无非两种,一是赞成,二是反对。是不是?

□ 不一定吧?也可能既不赞成也不反对。

■ 没错!这正是墨子逻辑的一个漏洞。不过我们姑且放过它,且看墨子如何推理。

□ 行。墨子往下怎么推理?

■ 墨子说,赞成的人会怎么样呢?会实践你的主张。你主张损人利己是不是?那好,他就照你说的做,也损人利己。而且,就杀你,利他自己。

□ 这个推理成立。因为对于其他人来说,巫马子就是“别人”。

■ 所以墨子对巫马子说,有一个人赞成你的主义,就有一个人来杀你;十个人赞成,十个人来杀;如果天下人都赞成,天下人都会杀你。损人利己的结果,岂非自取灭亡?

□ 这个推理好!损人利己的问题,恐怕正在这里。你损人利己,别人也损人利己,最后是大家都受损,包括主张和实行损人利己的人自己。所以,损人利己,是绝对不能提倡的。它对社会,对大家,对每个人都不利,都是损害和祸害。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认为巫马子死定了,不是还有反对他主张的人吗?

■ 是的。反对的人又会怎么样呢?墨子说,他们会认为你妖言惑众,也要杀你。所以,有一个人反对你,就有一个人来杀你;有十个人反对,就有十个人来杀;天下人都反对,天下人都来杀。赞成的人也杀你,反对的人也杀你,想想看,你巫马子是不是死定了?

□ 不能这么说吧?

■ 为什么不能?

□ 主张损人利己虽然不对,也不能就治人家的死罪呀!再说了,巫马子是把他的主张说出来了,这才被人追杀。如果他不说只做呢?要知道,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不咬人。那些真正损人利己的家伙,几乎从来就是只做不说的。巫马子,充其量不过是“会叫的狗”。他也就是说说而已,未必真干。你把他杀了,岂非制造冤案?

■ 这也正是墨子的问题,他总是喜欢把话说死,说绝,结果往往留下漏洞。

□ 还有什么漏洞?

■ 墨子为了证明无差别、没商量的“兼爱”是对的,有差别、有商量的“仁爱”是错的,设定了两个概念,一个叫“兼”,一个叫“别”。兼,就是人与人无差别。别,则是有差别。由此,墨子逻辑地得出结论——兼则爱,别则恨。不兼则不爱,是爱就没商量。

□ 这个结论又是怎么推出来的?

■ 墨子问,现在天下这么乱,坏事这么多,是什么原因?是因为这些人爱别人、帮别人,还是因为他们恨别人、害别人?相信大家都会说,是因为恨,是因为害。那么,这些恨别人、害别人的人,是把别人看得和自己一样呢,还是认为有差别呢?肯定是有差别。可见主张“别”,就会恨。恨,就会害别人,天下也就会大乱。相反,天下太平的时候,谁都不欺负谁,谁都不伤害谁,谁都不压迫谁,是什么原因?相信大家都会说,是因为爱,是因为帮。为什么爱?为什么帮?因为把别人看得和自己一样,没有差别。所以,有差别的“仁爱”是错的,无差别的“兼爱”是对的。

□ 不见得吧?害人并不一定因为恨。比如小偷去偷东西,是因为恨那些物主吗?恐怕多半不是。同样,国与国相互战争,家与家相互掠夺,人与人相互残害,我看也不是因为恨,而是“资产重组”的“利”所使然吧?

■ 对!损人一般都是为了利己,跟承认差别没有必然联系。

□ 而且,主张无差别,也不一定就彼此相爱;主张有差别,也不一定就相互仇恨。他们也可以不恨不爱、不闻不问,老死不相往来嘛!

■ 哈,这正是道家的主张,我们以后再说吧!

□ 显然,兼则爱,别则恨,治乱因于兼别,是说不通的。墨子的逻辑,确实有问题。

■ 但是,他和巫马子的辩论,却是一脚踩痛了儒家的鸡眼。

除非掉进井里,还得爱有商量

□ 墨子怎么就踩痛了儒家的鸡眼呢?

■ 要害就在巫马子的话——我爱自己,肯定超过爱父母。

□ 不大可能吧?巫马子不是儒家之徒吗,怎么会说这样有违“孝道”的话?

■ 所以冯友兰先生推测,这“大概是墨家对儒家的夸张之词”。

□ 我看也是墨家编出来的。

■ 问题是,不管有没有巫马子这个人,也不论他说了什么,“爱我身于吾亲”这句话,都可以逻辑地推导出来。因为按照儒家的理论,爱是因为亲,亲是因为近。越近就越亲,越亲就越爱。如此说来,最多的爱,岂非该给自己?凭什么爱父母就该超过爱自己,也超过爱一切人呢?又凭什么对父亲的爱,要超过母亲?还有,君主跟我们,既不亲,也不近,凭什么要给他最多的爱?这可没道理。

□ 那儒家怎么答辩?

■ 没有答辩。孟子只是说,不这样,就不是人。在孟子那里,“不是人”的思想家有两个,一个是主张“兼爱天下”的墨子,一个是主张“一毛不拔”的杨朱。

□ 孟子怎么骂他们?

■ 孟子说,杨朱主张为我,这是“无君”;墨子主张兼爱,这是“无父”。“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必须坚决反击。其中,就包括讲清楚为什么仁爱是对的,兼爱是错的。

□ 孟子怎么讲?

■ 辩论。墨子跟儒家之徒辩,孟子就跟墨家信徒辩。跟孟子辩论的这个墨家信徒,名叫夷之。不过这次辩论,双方没有见面,是托人带话。夷之说,你们儒家不是一再讲,古代的圣人爱护民众就像爱护婴儿吗?可见“爱无差等”。

□ 这话什么意思?

■ 因为婴儿都是一样的。爱民如子,就是把民众看得和自己的孩子一样,看成一样的人,这难道不是“爱无差等”,不是“兼爱”吗?

□ 孟子怎么答辩?

■ 孟子说,墨家不过是钻了一个空子。比方说,一个婴儿在地上爬,眼看就要掉到井里去了,任何人都会上前去救。墨家以为,这就证明了“爱无差等”,证明了人人都有兼爱之心,其实不是的。

□ 那是什么?

■ 是“恻隐之心”。恻隐之心是人人都有的“天性”。只要是人,就会有恻隐之心(请参看《相信无尽的力量》)。因此,只要是人,就不会见死不救。这个时候,处于危险之中的婴儿是谁家的孩子,已经不重要了。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还考虑人与人的差别。

□ 人与人的差别既然是可以不考虑的,为什么还要主张有差别的爱呢?

■ 因为在儒家看来,没有差别,就没有礼义,没有廉耻。比方说,男人和女人,要不要有差别?孟子就认为要。不讲男女之别,那就是禽兽。正因为男女有别,这才必须“授受不亲”。但是,如果嫂子掉进水里了,请问拉不拉她?

□ 当然要拉。

■ 孟子也认为要拉。孟子说,嫂子掉进水里了还不赶快拉一把,那就是畜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但是,你能够因为救了嫂子,就说爱嫂子和爱老婆一样吗?你能够因为这回拉了嫂子一把,就从此天天和嫂子牵手,亲密无间吗?

□ 哈哈!不能。

■ 所以,嫂溺而援之以手,不是“兼爱”,而是“恻隐之心”。也所以,孟子只会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绝对不会说“妻吾妻以及人之妻”。

□ 但是,别人的老婆掉进水里了,还是得赶紧拉一把?

■ 对!这就是儒家所谓“经”与“权”。经,就是经常,也就是原则。权,就是权宜,也就是变通。比方说,原则上必须“男女授受不亲”,但在特殊情况下,该拉还得拉一把。这就叫“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这就是儒家的主张。

□ 也就是说,在通常的情况下,还是爱有商量?

■ 是的,除非所有人都掉进了井里,这当然并不可能。所以,儒家认为,在通常的情况下,还是要讲有差别的“仁爱”。更何况,在孟子看来,爱有商量,不但是礼义廉耻,也是人之常情。孟子说,墨家的那位信徒夷之,当真相信爱邻居的孩子,能够和爱哥哥的孩子一样吗?不可能吧?

□ 换句话说,兼爱没有可能性?

■ 墨子认为有可能,孟子认为没可能。所以,这场争论结束不了,还会引发新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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