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第二次崛起:大一统的开始(8)

在汉武帝之后,儒家学说占据了主统地位,但儒家学说中的"仁义礼智信、忠孝宽勇和"这些信条却没有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更没有成为官场的行为准则,相反,中国历史真正的主流"文化"是权谋之术--很讽刺的是,中国历史上只诞生了包公、海瑞这样屈指可数的几位"青天大老爷"。看看包公和海瑞做的那些事,实际上不就是身处其位做了他应该做的事吗?可是他们却成了榜样,为什么?因为他们是满朝官员眼中的"迂憨",如果按照儒家思想的标准,这些官员不说全部都应该是充满智慧的高人,至少也应该是清官吧。包公、海瑞这样的人成了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那不就是说满朝文武官员都是淤泥吗?也就是说,奉行儒家思想的结果就是培养了大片的淤泥,这样的结果到了社会那里,到了民间,就成为一句话:"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聪明点的人,"近来始觉古人书,信著全无是处",这才是读透了六经,不想在这淤泥里打滚的人,就学陶渊明归隐了。要不就一边当婊子,一边立牌坊,苦心钻营,往上爬,这是混文化。混文化的高级境界就是郑板桥的那句名言:"难得糊涂",不知道孔老夫子在天之灵如何评论这句话。

其实,儒家最精妙之处不在于仁义礼智信,而在于尺度可宽可松,即由在其位者自行掌握,可以说是橡皮筋管理方式。这看似宽松大度,实际上奥妙就在于此:儒家学说是和人治最配合的,是人治最需要的工具,也是最能体现人性的--人性本贪,但社会又需要秩序,所以,制定一套"宽松"的制度法令,而由人来具体掌握,而不是刚性的成文法--如果像荆轲刺秦王时那样,台上刺客追着秦王跑,台下的武士就是不敢登台救驾,只能干看着,因为秦朝法律规定,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带着武器登上皇帝的台子,这样的话,谁还敢贪污?儒家思想就成为这样一种规则:外儒内法。

所谓"外儒内法",就是表面上大家都遵守儒家教义,都很正人君子,但实际上每个官员实行的都是内法,即每一个官员都有一套自己的规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每一个校长都是一套规则,"新官上任三把火"也是一种规则。自秦汉以来,当盐铁官营之后,官本位就成了社会的核心,而吏治文化也就早已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而这种规则也就成了中国真正的文化。从中国古代社会中最大的官开始,层层有规则,一直到社会的最底层。韩非子早就用法家的语言将人治社会的真谛讲述得清清楚楚,他说:"设法度以齐民,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不能辞,勇者不能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看起来是在说法律,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势",人心真正惧怕的就是这种势。同时,韩非子也明确说明,除了要有"势"之外,还要有"术",帝王应该"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朝臣也",也就是说,帝王应该不露真相,心中的所思所想要藏起来,用暗中的力量驾驭朝臣,说得很明白,管理人要依靠人所惧怕的"势",而这种"势"不能摆在桌面上,而是要藏起来,暗中发力。韩非子的意思是,既要有明明白白的法律放在那里,无论权贵贱民只要违法了都要追究,但作为帝王,又要掌握绝对驾驭人所需要的诡异心术。

由此,当时的社会就形成了这样的规矩:有一套表面的儒家高尚道德思想系统,用来粗线条地规范社会;还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用来完成利益的再分配,保障底层利益通过暗渠道向上流动。于是,这个社会就变成了一个"杯子社会"--透明的玻璃杯装水,里面则暗流涌动,热水向上升,冷水向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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