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8世纪近代西方国家的兴起

 

我们曾在前面提过欧洲封建秩序下的国家,其性质与现代国家的定义并不相同。中古时代的欧洲国家,常因君主的继承与婚姻,国家时分时合,彼此从属关系也往往变动。例如,西班牙与葡萄牙,可以因为继承关系合为一国;英国国王可能以安茹伯爵的身份,既是法国国王的属下,又可能是法国王位的继承者。国家的边界并不十分固定,治理国家的“政府”,也多是一群贵族,国事与家事往往难以区分。

16世纪以后,欧洲经历了许多变化。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及大洋航道开通后的经济形态,都改变了欧洲历史发展的方向。在这一章,我们先讨论新起的经济形态引发的国家性质改变。一个接一个,欧洲的一些强国,跃登舞台,左右了当时的世局,也留下深远的影响。

第一批崛起的国家是葡萄牙与西班牙。这两个国家,地处地中海西端的伊比利亚半岛,既扼地中海的西方出口,又据大西洋上由北海到非洲海岸的中间站。当伊斯兰势力阻隔东方贸易商道,西、葡两国的地理位置更形重要,因此它们启动了寻找新航道的前导。大洋航路开通了,美洲大陆进入了旧大陆的人类历史,西、葡两国获利甚丰,一跃而为世界性的大国,纵横七海四洋,达百年之久。他们长期独占了美洲白银这一丰厚资源,天主教教宗甚至将世界一分为二,由西、葡两国各占一半!两国的贸易站及殖民地分布各处,其影响所及,直到今天,美洲还有不少国家使用西班牙语或葡萄牙语。

不过,西、葡两国的内部结构并没有经历巨大的改变。两国曾因王室婚姻,合而为一,又分而为二。寻找新航路的冒险事业,并不由国库支持,而是出于国王或王后斥资支持。那些注入两国的大量财富,大半用于王室与贵族的挥霍,一般国民并没有分润的机会。西、葡国际活动,并没有因此而调动全国资源。西班牙庞大的无敌舰队属于王室。他们的军队,也以雇佣兵为主,并未征发国民参加军队。因此,西、葡两国,虽然显赫一时,却不能持久不衰。

第二波跃登舞台的国家是荷兰与英国。这两个国家都地居海滨,其经济好坏颇与贸易有关。先说荷兰,这一低地国家,原是哈布斯堡神圣罗马帝国所属的七个省份,地处四条河流的入海口,由北海可以通往波罗的海与大西洋,港口、河流加上运河网,这个地区成为欧洲水运的枢纽,荷兰的经济因此脱不开运输与商业。当地农地不足,资源短缺,人们在辛苦中求生存,必须过节俭与勤劳的生活。

17世纪时,荷兰已是新教(尤其是卡尔文教派)的地盘,当时信仰新教的族群与信仰天主教的哈布斯堡王室之间有过长期的战争,史称三十年战争。1648年,战争结束,参战双方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新教族群得以成立国家,荷兰也是其中之一。至于荷兰与比利时分开,则是后来的事。

荷兰在斗争之时,已经趁大洋航道开通的机运,发展了海外贸易,甚至开拓了海外疆土。这一蕞尔小国的海上活动,是由平民百姓发动的。商人们集资合股组织了海外贸易公司。英国早已在1600年成立了皇家特许的东印度公司,荷兰的商家遂于1602年合组荷兰东印度公司,迅速开展海外活动。这一公司曾拥有当时全世界最大的舰队,并有数以万计的雇佣兵,在海上护航,也在海外占地,建立据点。荷兰人在南非占了好望角,从葡萄牙人手中夺到了马六甲,在爪哇建立了巴达维亚,在日本取得长崎的出岛,在台湾也取得了大员(安平)的基地。这些港口组成荷兰印度洋与太平洋的海运网,在国际竞争中,凌驾于早着先机的西班牙与葡萄牙,俨然一时海上霸主。

荷兰每年的贸易利润十分庞大,不少国民为此投身海外活动。这一国家虽然有奥伦治公爵为其国主,实质上是平民百姓组织的共和国。他们几乎全数参与国家的发展,其动员力量十分可观,不是西、葡那种古老的贵族国可以比拟。可是,荷兰本国的共和政体,并不延伸于海外。他们海外基地的本国人,可以组织议会,但是当地土著居民并没有公民的身份。是以在大员热兰遮城外的汉人与本地原居民,只是殖民当局驱使的劳工及收税的对象而已。

在荷兰不可一世的同时,英国也已崛起。英伦三岛,是欧洲属最西边的土地,其居民包括一波接一波由欧陆进入的族群。这一岛群,在16世纪以前早已是大西洋海上活动的枢纽之一。西、葡两国海外开拓的丰硕成果引起英国也投身海外的发展。英国已有一批有经验的商人与城市居民,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当政时,当时的海上活动,例如德莱克的舰队经常在海上拦截西班牙的商船,洗劫西、葡占有的港口。伊丽莎白女王是亨利八世的女儿,她继承了父亲反对天主教的立场,自此以后对于打击西班牙、葡萄牙的海上集团,不遗余力支持,十分鼓励英国人在美洲建立殖民地。从1607年建立了今日美国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镇,1620年建立今日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一批又一批的英国殖民者,在新大陆的东岸建立了日后所谓十三州的大小城镇。伊丽莎白女王曾敕封那位海盗王德莱克为爵士,她的宠臣拉莱在美洲建立的殖民地,就以弗吉尼亚(处女之地)为名,以纪念这位从未结婚的女王。

英国的土地、人口诸种资源,远比荷兰丰厚,而且英国没有参加1618—1648年的那场劳民伤财的三十年战争,积累了力量。因此,在国际竞争中,英国不仅击败了西、葡,也迅速超过了荷兰。英国在美洲夺得了原属荷兰的良港纽约;在东方,英国建立了新加坡,扼印度洋进入太平洋的咽喉。英国商人联合成立的东印度公司(1600),获得伊丽莎白女王赐予的贸易特权,俨然是英国海外开拓事业的专设机构。这一公司的海外工作者克来武等人,巧取豪夺,搞垮庞大的莫卧儿帝国,将印度收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在17世纪,曾发生了以市民力量为基础的革命,由克伦威尔领导的议会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虽然后来英国王室复辟,英国终究发展为君主立宪制的政体。英国的民主政治,使其全国国民都参与国家事务,其动员国家资源的能力堪为现代国家体制楷模。

随荷、英之后进入现代国家之列的是法国与德国,它们于开拓海外上难以与英国竞争,但是在欧洲事务及国际事务方面也是举足轻重的大国。法国自诩为当年查理曼帝国的后人,一向不甘落人之后,为了遏制神圣罗马帝国及教廷的霸权,法国曾悍然参加新教的一方,对抗天主教的联合力量。在不断的国际斗争中,法国有时与英国作战,有时与奥国、西班牙作战,成为一个有强大中央王权的集权国家。太阳王路易十四(1643—1715年在位)长期的统治期间,法国是欧洲最重要的国家之一,其国力之强大,文化之灿烂,使法国成为当时世界的首善之国。

德国是后起之秀。居住在中欧的日耳曼族群,不甘心于神圣罗马帝国的体制。日耳曼的历史,也使他们不能接受教廷的思想约束。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将在另一章讨论。在政治方面,日耳曼族群中的缙绅,是拥有土地的武士之后,他们不是贵族,却有自己的社会地位。中欧的城市地处交通要道,都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性。这些条件合在一起,日耳曼族群遂在勃兰登堡选侯领导下,建立了普鲁士王国(1701),腓特烈一世与其子威廉,父子两代将普鲁士建设为有强大军力的集权王政。

在荷、英、法、德之外,神圣罗马帝国系统的奥国、西班牙毋宁落日余晖。俄国则在彼得大帝领导下,逐渐发展为东欧巨强,其专制独裁的程度,欧洲各国无出其右,在以后的世界,俄国成为一个要角。

综合言之,这些欧洲国家的兴起,几乎都有一个相同之处:或则由下而上经过民权的参与,或则由上而下经过中央集权的体制改革,他们都将旧的封建体制政体改组为能够有效动员资源的国家机器。在此后数百年间,这几个大国使欧洲主宰了全球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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