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2)

那些王八蛋知道他的名字吗?他们不可能从桃儿那边打听到,他也想不出他们还能有什么其他办法查出来。如果他在阿尔布开克那回慢慢来的话,或许情况就不同了,他们或许可以去搜他的旅馆房间,甚至有可能跟踪他回纽约。他之前飞阿尔布开克是在达拉斯转机,但回纽约则绕了远路,在洛杉矶转机,一路上似乎没有人跟踪他。

如果他们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但接下来,电视又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发现他们 警方,而不是艾尔和他长耳毛的同党 又比几分钟之前得知更多信息了。

照片底下打出了姓名。

“洛里·蒙特罗斯。”那名主播说。屏幕上放出他的照片,接着切到月桂旅店的内部画面,然后是204号房的画面,里头有一组鉴证人员看上去正在努力工作,搜集地毯上的东西,好追踪狡猾的蒙特罗斯先生。

搭配着这个搜证画面,一个镜头外的声音说,一名月桂旅店的职员认出了那张照片是几天前曾入住的客人 照凯勒来看,这是个很巧妙的骗局,因为他根本从来没去登记入住,连经过柜台都没有过。当初他是直接从后头的停车场,走外头的楼梯去他的房间,离开时也是一样。他从来没经过柜台旁的通道,没取回两百元的押金。他在那个旅馆停留期间,从没见过任何员工,也没被任何人看见过。

但任何人都可以打电话去爆料。任何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是记忆力很好的某旅馆员工。凯勒觉得,这个线索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根本不会让警方有进一步的线索。他们不会在204号房发现他的指纹,或他的DNA,或他的任何东西,除了他留在床垫底下的那个手机之外,而搞不好警方根本不会发现那个手机。就算发现了,那又怎样?他从没用过那个手机,又把上头的指纹擦掉了,所以那个手机能让警方追查到哪里?

对街,他心想。

对街的丹尼斯餐厅,他曾坐在一张灯光明亮的桌前吃那个愚蠢的三明治和炸薯条。如果他在那边用了信用卡,警方办案就会更容易一点,但他当时是付现金,然后他做了什么?

他用餐厅里的公用电话叫了出租车,接着在餐厅里等到车子来了才出去。然后他上车,叫司机载他去机场。

到了现在,警方应该正在仔细查访月桂旅店附近的商店和餐厅。或者要不了几分钟,他们就会把他的照片拿给丹尼斯餐厅的那个女侍和收银员看过,某个人会认出来,某个人会记得他叫了辆出租车。他们会去查所有出租车行 老天在上,他们就是政府,包括州警局、市警局和联邦调查局 他们会找到那个司机,知道他去了机场,他们会找到租车公司的柜台,如果他们一查再查,就会查到他用的那张信用卡和驾照,接着他们就不会再认真去找洛里·蒙特罗斯,转而卖力追查起霍顿·布兰肯希普。然后电视屏幕上会开始重复出现这个名字,收音机里也会大力播送,而警方会拿着这个名字,问遍得梅因市大都会区各个汽车旅馆的职员。

警方要多久会追到他这家日日旅店?会来踢开他的门?

等到他们来了,他最好是已经离开了。

但是该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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