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上班后刚三天,我接到了自己第一个任务——起诉一个失智驾驶 (drivingunderthein·uence)的家伙,名叫亨尼施(Hennessy)。在芬威公园球场观看完红袜队与扬基队两场连赛(double-header)之后,被告在小布朗酒吧(LittleBrownJug)消费了26瓶酒精饮料,然后驾车冲入了肯摩尔广场(KenmoreSquare)。我的任务是以失智驾驶罪起诉亨尼施,还萨福克郡的居民以安全感。
准备案件期间,我将克拉伦斯·达劳(ClarenceDarrow)所有的总结陈述(closingarguments)通读了一遍。虽然达劳是辩护律师(defenseattorney)而非公诉人(prosecutor),但他的雄辩和思路让我很是喜欢。
开庭那天,我准备充分,手里掌握了亨尼施在酒吧购买26瓶酒精饮料的酒吧账单,当晚向亨尼施上酒的女服务员和逮捕亨尼施的警官。该警官将向法庭描述亨尼施当晚滚出汽车、两眼无光、无法正常站立的事实。
是的,我准备好了。
我走进法庭,看见法庭秘书将卷宗递给辩护律师,很明显那是他第一次看到那份材料。我对自己说,哈哈!这个可怜的家伙没机会喽。
我做了陈述并且自我感觉不错。进入辩护程序之后,辩方没有传唤一个证人,没有做出任何陈述。直到辩论终结,辩护律师才站起身来:“这位亨尼施12岁就开始工作了。”说完朝我上下扫视了一番,然后整个陪审团(jury)都盯着我。我寻思着,这话是什么意思?辩护律师接着说到:“他的主要罪行是庆祝红袜队胜利。”我看到陪审团笑了,全部陪审团成员都笑了。“红袜队击败扬基——这可是在两场连赛中哦——谁不想庆祝一下呢!”
我脑袋发毛,上帝啊,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辩护律师继续说:“亨尼施是位木匠,如果今天他被定罪,将会失掉自己的机动车驾驶执照,于是就不能开车去工作。他将靠福利过活,而且他有7个孩子要养活。如果亨尼施被定罪,将花费萨福克郡纳税人们每月1500美元来供给一家的生活。”我想我看到了陪审团向亨尼施投去的同情眼神。然后那位律师说到:“被告人的名字叫亨尼施。”当他强调“亨尼施”的时候,一半的陪审团成员点了下头。接着他说到:“我的名字叫波比·施坦坚尼(BobbySTANZIANI)。”另一半的陪审团成员点下了他们的头。我知道,完了。
26分钟合议后。无罪(Notguilty)!
相比之下,武装抢劫案子我办得稍稍得力一些。
检察官办公室的同事们都很好,对我帮助很大。保罗·德福(PaulDever)当年任州长的时候,杰克·克里明斯曾是他的司机。克里明斯知道马萨诸塞的每一条路,他人不错,如果多读点书没准儿能当个银行主席。克里明斯会开车带我四处逛,我也渐渐地马萨诸塞其他地方熟悉起来,我们俩后来成了好朋友。
办公室的工作时间是每天从上午10点到中午,再从下午2点到4点。父亲有个朋友叫弗朗西斯·莫里塞(FrancisX.Morrissey),他同时还是杰克的坚定支持者。每天下班后,弗兰克都会带我去不同的地方演讲,社交俱乐部或是小旅馆。波士顿有数百个这样的俱乐部。弗兰克开车,我想到什么就和他聊什么——比如,非洲之行。要是有幻灯片,我能把这个题目讲上45分钟。慢慢地,我觉得自己的口才已经在朝演说家靠拢了。
这时总统先生打来电话:“我听说你现在很能说。到底有多能说?”我说:“能说40分钟。”杰克说到:“我能23分钟搞定国情咨文,你就能25分钟把非洲说完。”
我说我试试看。
弗兰克·莫里塞把我介绍给了很多波士顿的州议员,在我渐渐积累起来的人脉中,这批人成为了骨干力量。他们给我提供了更多的聚会机会:每个教堂星期日早上的圣餐会、每个学校的晚餐时间都是我活动的舞台。我把自己的办公室设在了杰克当年竞选参议员的老公寓,波多恩大街122号,当年家里好多成员都把选票地址登记在那儿。房间很小且布局紧凑,有起居室、厨房、两个卧室和一个卫生间,租金一个月115美元。房主将租金涨到125美元时我曾想过搬走,但最终还是留了下来。杰克成为当选总统之后曾向马萨诸塞州议会作演讲,头一天晚上就住在这里,他说喜欢这里胜过酒店。
这期间,我雇佣了自己的第一个人事助理(staffassistant),芭芭拉·苏利奥提斯,从那以后她就一直跟着我。这么多年了,我觉得芭芭拉已经能读懂我的心思。她有一种发现和招募人才的天赋,而且很招选民喜欢。人们把芭芭拉看成是参议员竞选组织中区域负责人这个职位的典范。我的第一次雇人就挖到个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