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域的汗血马(3)

汉武帝迫不及待地向大宛派出了使节团。

《史记》中写道:

持千金及金马以请宛王贰师城善马。

这里的“金马”并非铜马,而是用黄金铸造的马。虽说另外还准备了千金,但用金马作为代价交换贰师城良马是远远不够的。关于金马的大小,《史记》里没有记载。汉武帝是不喜节俭之人,想必金马的尺寸也不小,至少不会是小得可以置于掌上的。即便如此,大宛仍然拒绝交出贰师城的汗血马。

汉使怒,妄言,椎金马而去。

《史记》这样描述汉朝使节遭到拒绝时的恼怒之态。“妄言”即辱骂,“椎”即用铁锤敲碎之意。史书的明确记载让我们了解到,在当时被派遣到遥远异国的使节当中,竟有如此蛮横之人。

汉使恼羞成怒,把金马砸得粉碎。他大概是想,区区小国竟敢不识抬举!而大宛一方明知汉朝强大,却也明白,山高路远,汉朝又能把大宛怎么样呢?

使节团从长安出发,半数成员死于半道。这在大宛人尽皆知。人人都以为,汉朝人不是沙漠民族,肯定无法组建能够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远征军。但是,汉武帝却断然派出了征讨大宛的远征军。

远征军的首领李广利是汉武帝的宠姬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擅长音乐,却非军人。汉武帝任命他,不过是为了让李夫人的家族乘此机会建功立业。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实在算不上一桩明智之举,但早在李广利之前,汉武帝已在军队重用宠姬的亲属。名将卫青、霍去病即是大获成功的例子。然而好运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临,李广利熟知音乐,却对兵法一无所知。征讨大宛之战以失败告终。

恰逢此时,汉朝在与匈奴的战争中丧失了两万余兵力。群臣谋士中很多人都认为应当中止对大宛的征讨,以集中兵力对付强敌匈奴,可是汉武帝不为所动。

“事到如今,若是停止征讨大宛,将会永远也得不到汗血马。”

汉武帝对汗血马的执著远远超乎众人的想象。

对大宛的第二次远征配备了六万人的军队(不含杂役),马三万余匹,牛十万头,还有驴、骡、骆驼各一万头。可谓规模宏大。

良马供给的来源如果断绝,必然危及国家安全。明白这一点,方可理解汉武帝固执己见的深意。第二次远征终于发挥强大力量降服了大宛。李广利因攻打贰师城有功而被封为“贰师将军”,贰师城最优良的汗血马旋即被送抵长安。

关于贰师城的位置,众说纷纭。笔者并非这方面的专家,也许还是少说为妙。贰师城的大致位置应该是在费尔干纳某地。众说不一是因为在中亚有很多地方都叫“尼萨”,而且这些地方又都是著名的名马产地。名马与尼萨这个地名必定有着某种关联。

第二次征讨大宛获得胜利,汉武帝如愿以偿,将宠姬的哥哥李广利封为海西侯。可是在当时从敦煌大本营出发的六万兵士当中,活着回到玉门关的不过一万余人。其实远征军粮草充足,战死者也不多。《史记》中这样写道:

将吏贪,多不爱士卒。

上级克扣兵粮,导致大量士兵饿死。

而在贰师城缴获的汗血马若不被平安送到的话,龙颜大怒才是不堪设想。一路上汗血马肯定是重点保护的对象。悲惨的是,比起汗血马,士兵的生命却得不到应有的爱惜。

汗血马的产地大宛,当时的居民应为波斯人。史书的记载表明,从大宛到安息(今伊朗)一带,居民大都有着相近的风俗。可以肯定,他们并非游牧民族。而北方的康居、乌孙等突厥诸国,则是行国即游牧民的国家。

要说对黄金的需求,无疑是游牧民族远比农耕民族更加热衷。在他们不断迁移的生活当中,小而易携的贵重品一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通古斯人的名字多取黄金之意。满族爱新觉罗氏的“爱新”即“金子”的意思,在以“清”为国号之前,他们称自己的国家为“后金”。被蒙古人消灭的金国也是属于通古斯人的女真族所建立的政权。同一族群的朝鲜人当中,“金”姓之多也是众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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