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白:《致一九七五》走上“斜路”(2)

林白:因为女知青刚好在十七八岁,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而且我写的是一个女流氓呀。安凤美放荡不羁,或者说有自由精神也行,她不要当先进知青,也不要招工,她就要随心所欲地生活。她交很多男朋友,肯定要谈性嘛。她要向同伴灌输观念,她可能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生活。那头猪跟王小波写的那个非常像。但它确实是有原型,我们真的是养过这样一个黑猪,比人都高的猪栏它能跳出来,而且越喂越瘦,后来跳栏跑掉了。这些东西也是刺激我写狂想的原因。虽然隔了三十年的距离,但我还是用自己的感觉和情绪进入当时生活里去了。有人评价我写的是革命年代的自我消解,我觉得可能对吧。

南方都市报:《致一九七五》的结构很奇特,上部和下部的风格及内容差别很大。

林白:对,写法完全不一样。上部其实本来是小说的“前言”,一气写了17万字。我一想作为前言实在太长了,就改为上部,原来的正文是下部。上部是诚挚地,感情很饱满地对时光的追忆与重构,有点回忆录性质。下部就是一个知青小说,一种狂想性的写法。比如一个麻包袋能讲话、路也能讲话,猪也能讲话。风格跟前面完全不一样。

南方都市报:上部的写法很散,更像一个自传而不是小说。

林白:有比较强的自传性质,但其中也有几个虚构的人物,可以说是一种散文化的小说。它没有一个主干,没有人物的命运,是弥散性的写法。必须完全靠情绪把它提起来,靠细节把它丰富起来。我的整个写作一直有这种倾向,我不喜欢那种单线条的,从起点到终点,有高潮有结局的,讲个故事给大家听。我的写法是像一滴水化进去那样写的。我认为散文化的小说应该是小说的一条宽广的道路。所以我在后记里说,我在文学的“斜路”上走得很远了。

南方都市报:“斜路”?

林白:《妇女闲聊录》出来的时候我说自己是走了一条文学的“岔路”,这次我更谦虚一点,说“斜路”。我觉得现在的小说都一个样,所谓鲜明人物、性格、对话,所有文学杂志,长篇短篇都是一个类型的小说,太腻了。你非要让我写成那个样子,我真的是觉得隔啊,跟人生隔着一层似的。第一我不想看那样的小说,第二我也不想写那样的小说。我想,反正我这种东西也不会得茅盾文学奖,我又没有期待,我干嘛不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写呢?批评家也不会认可我,国外出版社也不会买我的版权,那我干脆就不管了呗。对这个长篇的前程我没有任何期待。

我想肯定有很多人认为林白不会写小说,你信不信?你可以去问问《当代》、《收获》的人,他们肯定认为我写的就不是小说。当年发表《一个人的战争》时候很多人就是这样认为的,只有《花城》认为我写的是小说。即使我写到现在,还有大量的人,专业的编辑,主流批评家、主流的读者可能都会认为,林白写的小说不是常规的小说。我可以以业余作者自居,我放松得很。我没有那种要做成一个什么样小说的压力,也不会写史诗、反映一个时代的小说。

“还有这么多东西在记忆深处等着我呢”

南方都市报:据说这是你耗时最长的一部小说?

林白:对,也是字数最多的一部,纯字数就33万字,写得太累了。1998年我回了一趟广西,触动了很多少年时代的记忆,那年的8月我就动笔写了。那个时候我手写在单位小信签上,每写70页就用针线订成一小本,一共订了十一本,大概十几万字。但是没有完成就放下了。之后我去写别的小说,《玻璃虫》、《万物花开》、《妇女闲聊录》,一本接一本的。这些年就忘记了,我以为不会再写了。直到2005年8月我又回了一次广西,在南宁到北流的汽车上,外面下雨了,两边的泥土越来越鲜艳,从黄到红,很新鲜,整个感觉和1998年一样。然后我就想起来了,感觉瞬间复活,回来以后又捡起这些草稿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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