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农历7月(小)21日,星期一,宜:祭祀、求嗣、解除、纳畜。
对黄光裕来说,这是一个喜忧参半的日子,经过几个月的审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黄光裕迎来二审宣判,这是对他最后的审判。如果他还不服结果,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庄严的法庭上,面对国徽,黄光裕、杜鹃和许钟民等待法官宣判。
法官并没有采用黄光裕辩护律师上诉减刑的理由,仍维持一审对他的判决,3罪并罚,黄光裕被判14年刑期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他的好兄弟许钟民同样维持原判。但法官对杜鹃采取了缓刑的二审判决。杜鹃的辩护人许昔龙律师曾多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力陈适用缓刑的理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个多月的审理后,对杜鹃量刑部分进行改判并适用缓刑。所谓缓刑,指先行宣告定罪,暂不量刑,不用被羁押,享有有限的人身自由,要接受公安机关考察。如果没有犯新罪,在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法官认为,杜鹃在一审宣判后积极筹借资金,全额缴纳了罚金2亿元人民币,确有悔改表现,据相关司法解释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本案具体情节,对杜鹃可依法再予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原来3年零6个月的刑期被减免到3年,并缓期3年执行,当庭释放。此时,距离9月28日的特别股东大会决战还有28天。这对黄光裕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利好,虽然自己仍然深陷监狱,但是杜鹃出狱等同于他出狱,与陈晓为首的管理层斗争有了主心骨。
不过陈晓后来说,杜鹃之所以能够减刑,全是因为他的功劳。根据陈晓的讲述,杜鹃一审刚刚结束,如果能缴纳2亿元人民币的罚款,便有机会在二审时争取到改判。但临近最后期限,黄家才凑了5000万元人民币。于是,他召集高管团队讨论,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凑了1.5亿元人民币,及时交给法院。陈晓认为他这一举动,对于杜鹃的减刑至关重要。这是“他和国美高管团队理性向感性的退步。” 黄光裕家族对陈晓公然造谣感到非常愤怒,“陈晓的说法无法证实,到这个时候,陈晓说这样的话,是想说大股东缺钱,还是想打人情牌呢?”
杜鹃释放后,为了追踪她的行迹,8月30日中午12点半左右,我赶到黄光裕家,这是个位于北京四环边的小区,建筑多为独栋别墅,环境幽静。
黄家是小区里唯一有私人保镖站岗的人家。我假扮成路人,尝试靠近黄家,被一胖一瘦两名保镖拦住,警惕却友善地问我:“干什么?”答曰:“路过。”其称往前没有路,请按原路返回。
为不暴露身份,我原路返回,在距离黄家不远的一处隐蔽地蹲守。大概40分钟后,停放在黄家大门口的黑色奔驰上跳下一位穿短袖衬衫的壮汉,匆匆打开正对黄家大门一侧的车门,只见黄光裕二妹黄秀虹从家里匆匆走出,钻进车门,司机驾车缓慢驶去。
午后小区里很安静,黄秀虹离开后,黄家大门前除了保镖走动外,没有任何动静。又过了大概二三十分钟后,看到黄家车库驶出一辆黑色奔驰车,一名长发女子坐上后排座,司机驾车匆匆离去。在前排右座,坐着一名身穿T恤的保镖,我无法确定那名长发女子是否为杜鹃。
过了10分钟左右,黄家大门口的保镖开始换人,原来瘦的保镖离开,一名穿黑色长衬衫的瘦削高个保镖和一名穿短袖蓝制服壮汉接替,加上原来的胖保镖,3个人在黄家大门口站岗。
赶往黄家已经两个小时,我无法确定杜鹃是否已经到家,刚才离开的长发女子是否是杜鹃,于是拿起电话致电黄光裕家族代表,询问杜鹃是否已经到家,答曰:“已经到家。”原来在我赶到前,杜鹃已经赶回了家。
至此,我已无需隐瞒身份,径自走到3名保镖跟前,亮明身份,要求通报黄家进行采访,黑瘦保镖态度友善地问我,是否有预约?答曰:“没有。”我要求保镖进黄家大门通传采访要求。保镖答曰:“无法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