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陈晓和黄光裕的矛盾日趋公开化。7月19日,黄光裕家族收到风声,陈晓和贝恩可能想通过定向增发来稀释黄光裕家族所持有的国美电器股权,这让黄光裕很焦急。
2004年国美电器借壳京华自动在香港上市以来,每年的周年股东大会上,都会授予董事会一般发行授权和一般回购授权。
凭借这个授权,陈晓可以继续向他和贝恩认可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股票,股票价格也将由贝恩和陈晓操控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来决定,贝恩或者竺稼、陈晓认可的其他投资者不但可以极低的价格认购股票,还可以稀释黄光裕的股权,彻底将黄光裕驱逐出国美。到那时,国美控制权,黄光裕永远都别想拿到了。一旦黄光裕失去了国美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和控制权,他就成了陈晓和竺稼案板上的肉,定将任由别人切割。
7月19日开始,黄氏家族连续派代表与陈晓沟通,希望陈晓能够回心转意,希望陈晓不要通过定向增发来稀释黄氏家族在国美的股权,但是陈晓拒绝与黄氏家族成员接触。到8月4日,经过长达大半个月的努力无效后,黄氏家族心灰意冷,只能与陈晓硬碰硬,走上抗衡力争的道路。
8月4日晚上,黄光裕家族通过黄光裕香港全资上市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 Inc)派出代表与陈晓谈判,要求其改组董事会,重新确立黄氏家族对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但是陈晓对此予以拒绝。
就在这个夜晚,黄家和陈晓之间长久积累的矛盾彻底爆发了。当天晚上7点30分,黄光裕就向国美电器董事会发出要求举行特别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动议的信函,在信函里矛头直指陈晓。
公函内容如下: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提名邹晓春为公司执行董事;提名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
黄光裕家族认为“陈晓为了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利用国美股东大会授予董事局发行新股的权利,不顾公司的实际需要,只为摊薄老股东的股权,引入国外资本,争夺企业的控制权。”
陈晓显然有些措不及防,他没有想到身在监狱里的黄光裕,还能如此强硬地对他展开攻击。以他和外界对黄光裕个性的了解,黄光裕做一件事要么不干,要干肯定要干得很彻底。
怎么办?
老辣的黄光裕在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范围内对陈晓展开“追杀”,完全合乎游戏规则,陈晓对此无法予以回击。正面没有办法对抗,陈晓只能对黄光裕迂回包抄,来个釜底抽薪,制造压力,让黄光裕知难而退。
有一个现成的工具摆在陈晓面前,那就是2009年8月份香港证监会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的诉讼,要求查封黄光裕在港的16.5亿港币的资产,原因是怀疑黄光裕在2008年1月至2月回购国美电器股票过程中,涉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于是,8月5日国美发出一封起诉黄光裕的公告,公告内容是:“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布,经过数月的内部调查,公司董事局决议,对公司的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即黄光裕先生进行法律起诉,其中包括,就关于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其实陈晓自己也很清楚,以这个名义对黄光裕发起起诉,并不能阻止黄光裕行使法律赋予其的股东权利。陈晓唯一的目的就是给黄光裕制造诉讼麻烦,制造舆论压力,迫使黄光裕让步。
与上次相比,黄光裕这次看来是要动真格的了。上次斗争,黄光裕只是将矛头对准了贝恩资本,但是他没有想到现在国美电器董事会和管理层会抱团对抗他,黄光裕清晰地认识到实际的危险并不是贝恩资本,而是以陈晓为首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所以这次黄光裕直接将矛头对准了陈晓、董事会和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