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说到最后,还挺高兴。
“那你准备一直干这个?”
“当然不是!等我钱攒得差不多,就先开家小店,慢慢往大了做,然后再搞批发。这只是原始资本积累而已。”
我没什么可说的了,可看着他的笑脸,又觉得心里很闷。
毕了业,我发现很多东西跟我脑子里原来的印象都不一样了。不知道是他们变了,还是我自己变了。
唉,我得赶快走了,不能让芳芳着急啊。
跟他告别以后,我郁闷地朝公共汽车站走去。
车走了一站路,我突然想起来,还没跟他要个联系方式呢。大学时候他一直没用手机。毕业后一忙就失散了。
于是,我又下车往回赶。
远远地,我看见他在台阶上蹲着捡什么东西。
走近些,发现是他擦鞋的那些小零碎。那个木头箱子也被踩散了,只剩一个马扎躺在地上,倒还完好。他低着头,慢慢收拾着那些东西,有几个人在看,但是匆匆经过的人更多。
这不是什么稀奇事情。
有个胖胖的、穿“游泳圈”一般的妇女好心地给了他一个大塑料袋子。
他仰起头接袋子的时候,我从侧面发现,他哭了。
我没有过去,隐在柱子后面。
“妈了个×的,下午才挣了三十,都被你们罚走了,还想……”他一边收拾,一边低声哭骂着。
我没有立刻过去。
别人已经踏碎了他的工具箱,我不能再踏碎他的尊严。
等了一会儿,他收拾好东西,眼泪也擦干了。
我悄悄退后几步,然后再跑过去,呼哧着,装作刚刚回来的样子:“靠,你小子也不给我个手机号。以后怎么找你?”
他提着那个塑料袋子,生硬地努力笑着:“手机,狗屁手机,还手鸭呢?你怎么不给我号码?”大学时我也没有手机,毕业后家里给我买了一个。
说完号码,我好像想起来点什么:“对了,我有个发财的好主意!幸福路上有个旧书市场,我看那儿不错。也没什么人管。好歹咱是大学毕业,在书上不比一般人懂得多?你就去那儿干吧!我也入股,将来发财了可要给我分红啊!”
说着,我把一百块钱塞进他的上衣口袋:“呵呵,不给我翻十万倍不许还我。”
他脸变了:“你,你都看见了!”
我莫名其妙:“看你个鸟啊!没工夫跟你胡扯,我得见芳芳去。拜拜!”
我很羞愧地撒腿逃了。好像弄坏他东西的人是我。
我不知道这一百块钱能帮他多大的忙,也不知道我的主意到底有没有用。我在这个城市里长大,比他更熟悉这个城市。但我现在能给他提供的,也就是这点儿可怜的钱和那点儿近乎无用的信息了。
以前,我总以为我已经是底层了。
谁知道,和有些人比起来,我生活在天堂。
难怪有人说,就算是条狗,你也要生在城里头。
我现在的工作、待遇比队长好太多了。是我的能力比他强吗?是我的所谓“素质”比他高吗?我不敢这么想。
可能街上的那些乞丐也不一定不如我聪明、不如我能干吧!也许,只是不如我幸运而已。
可是,我这种幸运又能持续多久呢?又有多么坚固呢?
唉,希望队长能成功!希望我自己有一天能够理直气壮地享受自己的工作,自豪地养家糊口;不用再天天担惊受怕、如履薄冰;不用再总觉得自己是个随时有可能被人揭穿的南郭先生,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希望吧!
努力吧!
见到芳芳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在她家附近的一个小街心花园里,我把不愉快的事情放在一边,兴高采烈地把那个袋子递给她:“生日快乐!”
她把袋子打开,看了一眼,然后随手放在身边,表情沉重,声音严肃:“尹航,我想问你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