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论第一第二自然律并论契约(4)
利维坦
(英)霍布斯
誓之有无,于约之拘束力无所增减焉。盖使其约合法,即无誓词,而上帝固认其有效矣,使其不合法,则虽信誓旦旦,又岂能有加于其效力哉?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读书导航
在线读书
古典作品
名家文集
世界名著
小说作品
社会科学
文学艺术
生活少儿
科学技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