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家热衷于超越其前辈的同时,新世纪的许多思想家也对诸如人性、高品质生活、最理想的社会组织形式等古老的问题作出了新的解释。这些新尝试大多都在寻求改变传统,并且许多都是以牺牲道德或物质享受为代价实现的。
1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发展
部分昔日曾广为传播的非传统观点在新世纪得以进一步发展,其中几种非常有害。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虽然曾是英国的一名工程师,但却对科学与哲学抱有浓厚的兴趣,并在辞世的前十年完成了代表作《综合哲学提纲》(System of Synthetic Philosophy)。这本书的追捧者认为,斯宾塞将查尔斯·达尔文生物学巨著中极具洞察力的理论思想引入了人性与社会等领域的研究,并富于先进性和实践性。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看来,人类历史实际是一个漫长且残酷的适者生存演进过程。自然界虽然当时看来充满了丛林中的残酷,但从长远的角度审视又不乏仁慈,而居于主导地位的力量是适者生存并得到进化的物种。社会发展遵循着同样的规律,虚弱、愚蠢及残病者虽然被消灭,但强壮、聪明及有能力者将得以继续生存,人类因此在总体上得以进一步优化。斯宾塞貌似有理的观点极富蛊惑力,而那些自认为受自然选择的人更将其奉为人类发展遵循的恒久性规律。
部分杰出的生物学家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庸俗性,认为他们滥用了达尔文理论而没有真正理解其真谛。然而,这些反对的声音远不足以抗衡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追捧,而西方的中产阶级更将其奉为认同他们成功的神旨。在中产阶级看来,人类生存于其中的世界原本就褒奖勤劳、负责、节俭、智慧和自助,惩罚懒惰、浪费、愚蠢、性乱及依赖救济,而社会达尔文主义为此提供了科学的验证。更为重要的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达尔文的进化论似乎已证明,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缺乏适应性或天生不宜于生活在充满竞争的社会之中,私人救济或国家劫富济贫的行为因此是违背进化规律的无用尝试。斯宾塞对此作了如下的归纳:
“与其他所有更为低等的生物一样,人同样遵从适者生存的法则。在成年人中,最能适应环境者理应得到最为充分的发展,而那些最不能适应环境者理应最为孱弱……保护愚钝者的最终结果是让世界充满愚者。”赫伯特·斯宾塞:《伦理学原理》(1879年),(纽约:D. 阿普尔顿,1900),第二卷,第17页;斯宾塞:《自传》(伦敦:威廉姆斯和诺之特,1904年),第二卷,第100页。
斯宾塞后来虽然调和了其哲学中最具残酷性的观点,但他从未容忍“保护愚钝者”。在他看来,仁慈、怜悯、爱等宗教所崇尚的价值观,在宗旨上与进化论并不矛盾。斯宾塞以及其他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相互残杀是动物而非人类遵从的法则,不拘私利的慈善行为只是进化达到的最高境界而已。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面临一个首要难题:达尔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证明,特定种群内部或对立物种间的生存竞争是宇宙的一大法则,但人类历史以及人类所怀有的情感却显示,人并不会视痛苦而无动于衷。摆脱这一两难困境的出路在于调和争斗并使之人道化,没有竞争力的人因此被忽视而不是被毁灭。持有此论者最终转向了优生学和良种选育说,因为严格意义上的达尔文进化论认为,后天的特性不会遗传,任凭怎样操控社会环境、优化制度建构都难以改变人类的本性。许多认同这一理论的人因此坚信,如果促使人口退化的各种因素诸如社会经济的失序、低能人群、精神失常人群、罪犯等在数量上占据优势,社会中的优质要素如领导者、成功人群等就会日益式微,唯一能保障种族不断进步的方法因此在于审慎的优者间配种,不鼓励甚至阻止退化物种的繁衍。随着本世纪初优生性社会在多数欧洲国家和美国的逐渐形成,优生论的影响也得以进一步扩大。
然而,优生论者很快就面临一大难题。在选择配偶时人类单体会受到很多动机的影响,并且配种的主导者也无法决定具体的配种对象。在任何一个国家,即便缺乏最基本的民主自由,也不管其信仰的是世界上哪一种主要的宗教,如此大范围的试验都是无法想象的,激进优生论者因此局限于演讲与宣传以实现他们的愿望。然而,他们并非一无所成,即便像美国、大不列颠及其帝国等崇尚自由主义的国家,也依据种族和需要限制入境者。20世纪初叶,这一运动的影响及其合法性得以进一步扩大,20年代达到顶峰,但不久之后便因纳粹分子在德国及其他地区的恐怖性试验迅速走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