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黄色的土地,湄公河浑红怒吼的河水,面孔扁平梳圆髻的越南女子。在陌生土地上相依的只有身边的战友。多雨的越南,没完没了的闷热和奇大蚊虫,燥燥的感觉,软沓沓的窝囊。陆剑明也许被那片土地的奇异文化蛊惑了些许,觉得任何事情,都像一种宗教。在内陆城市长大的陆剑明,诧异于湄公河的雄伟,那脚下奔腾怒吼的浑黄色水,以及临近它时,喷溅到自己身上的新鲜汁液,使他觉出一股清新的成长。
军人总有自己无论如何也卸不下的东西,宁愿背负一辈子也不愿解开的固执。比如对一个人的承诺。
当年,陆剑明和匡君诚是一个部队里的两个普通战士。在越南战场上,战士们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腥风血雨,眼看将要取得最后一场战役的胜利。这时,突然从暗处射来一枚偷袭的子弹,在本能都来不及反应的瞬间,匡君诚闪身挡住了本该射在陆剑明身上的子弹。
这是陆剑明在此生注定无数次轮回和重温的一个梦。梦里有他永远无法忘却的战场,有舍身为他挡弹的战友,有和平年代永远无法体会到的男人间真正的铁血。
梦醒后,陆剑明睁开眼,果断地起床,走到客厅的餐桌前坐下。多年军旅生活养成的习惯,使他总起得很早。妻子为他端上一杯茶,面有忧色。
“怎么了?”陆剑明问。
“没什么事。就是小嚣这孩子啊,在大学也不知怎么了。上次青黎来找我,坐在沙发那儿,一声也不言语,小脸瘦了一圈,眼睛肿得桃子似的。我问了好久才说,小嚣很久没打电话给她了。她打过去,又总不接。你说,小嚣这孩子,在大学里,不会心玩野了吧?”
陆剑明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走到沙发旁边拿起电话,拨通儿子的号码。
“陆锋嚣,很久没听到你动静了,最近的学习、生活有没有懈怠啊?”
“没有,爸,我现在还是天天起很早去篮球队训练。哦,对了,爸,前段时间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我们学校进决赛了!队长说,多亏我抢下几个篮板。”
“不要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要记住,骄兵必败啊!”
“知道了,爸,我一定以一个军人的姿态,严格要求自己。”
“最近跟青黎怎么样啊?”
陆锋嚣转身看着在宾馆房间整理行李的匡青黎,将门关上,来到走廊中,压低声音道:“她今早刚到的我们学校。”
“好好和她相处。”陆剑明用上自己命令式的口气。
“这种事怎么能勉强呢!爸,我要跟您说一件事。我喜欢上了我们学校的一个女生,我想跟青黎分手。”
“什么!陆锋嚣你小子再给我说一遍!”
陆剑明越战归来后,在一个派出所当警察,破案能力还可以。去年,他刚升为处级。巧的是,匡君诚转业回来也在派出所干,他俩在城市里相邻的两个区,职务也一样。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战友情是人生中最难磨灭的情感,陆剑明对这一点更是极重视。
“你匡叔叔是帮我挡了一颗子弹的,难道你现在要抛弃他女儿?”陆剑明咆哮道。
“我不能为了你所谓的生死义气,牺牲我自己的感情吧!”陆锋嚣也不由得提高了自己的声音。
“你冷静一下,听我说。”陆剑明换了一种方式,“我不知道你现在那个女孩是一个怎样的人,但你仔细想想你和青黎的经历,当初,没有人逼你,是你自己喜欢上人家。你再想一想她为你做过的事,你确定,现在这个女孩,她也能做到那种程度吗?”
陆锋嚣像锯了嘴的葫芦,瞬间丧失了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