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 第三章(2)

齐克是在他叔叔的加油站里晃悠着长大的。那间加油站的门口写着中文“七十六”号,就在太平洋街和泰勒街的交界处。他的叔叔让齐克做那些细活儿,如擦亮、抛光等。直到现在他还一直管齐克叫“细活儿伙计”。有些人就叫他“细活儿”,可我还是愿意叫他齐克。他妈请一个中国医院里的护士给他起个英文名字。之后他就有了“伊其基尔”这个名字。这

是个能发音很快的名字,我认为无懈可击。齐克个子矮,脾气急。有他帮忙把车修好不会用太多时间。

我上楼给妈打电话,叫她回来。她在生尼娜的气,想让我叫尼娜回家。我不想听,不想告诉尼娜做什么不做什么。

妈每说完一句话都叹一声气,她说出的每个字的力量都足以让我的内心翻江倒海。我听着她讲话,脑子里闪现的是多少次我看到过的妈,缩在鲑鱼巷那个黑屋子的椅子里,用她那嘶哑的嗓子叫着安娜的名字。

我现在不再听了,而是用手把指甲内侧长出的废皮抠掉,然后再把指甲根部的皮向里推,直到白色的月牙露出来。妈每次用那种口气说话时,我都尽量使自己待在安全、沉默的中间地带。透过话筒,我听到电话那边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有“好啊”的喝彩声。每次那沉重的轮毂罩落回原位,那金属声都会带着一个长长的拖音。

妈又开始说一切是怎样因我而起,因为我是第一个孩子,是老大,是那个没结婚就一直还和爸妈住在一起的孩子。她说话时用的是那种不讲理的口气:“这就是安娜变坏的原因,也是尼娜离开家的原因。 ”

我不想在出门前和她争吵,但又不能不说点什么,而且口气也不是那么乖:“尼娜想走,这怪不得我。 ”

电话被按了两下,然后线断了。电话里的拨号音宽广、空旷,就像什么重物在慢慢地向下沉一样。有一会儿我还想再给她打回去,或者开车回去和她谈谈,但我无论如何无法再在

鲑鱼巷过一夜了。梅森上楼来,问我是不是想去试试车,买点东西来吃。“我刚和妈通过电话,她很不开心。”“她总是不开心。 ”他是在开玩笑,这我听得出来,但我

还是不太高兴。他说:“你觉得她是不是想坐豪华邮轮出去玩儿一趟? ”“你开玩笑吧?”我摇着头说。梅森提醒我说星期一一大早我们就要出发了。“你妈那

儿总是有事儿。 ”他告诉我把婴儿店的灯装上、让利昂去注册社会保险,这些都只是权宜之计。装上灯既没吸引来更多生意,也没使他们的婚姻关系有所改善。注册社会保险更没有给利昂带来他所需要的兴旺发达。梅森严肃地看了我一眼,说:“还是好好照顾自己吧。 ”

第二天一大清早,我们就动身赶往半岛了。齐克和他的女朋友戴安娜坐在我们后面的奔驰车里,这样回去时他们就可以开车送我们。梅森把阳篷打开,坐在里面就好像是在飞一样,可当我向里程表看去时,我们的车速才只有每小时七十迈。梅森喜欢开快车,不仅是超速,而是像船一样航行。但这辆宝马车不是他的,所以他无法开足马力。我坐他的车一向感到很安全。他开得最快的一次是两个半小时开到太浩湖 [1]。我也帮了忙:帮着察看有没有直升机。和梅森在一起,在路上

[1] Tahoe Lake,塔霍湖,华人又译为“太浩湖”。—译者

与好车一起奔驰,这让我感觉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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