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 第二部1872 第十一章(3)

她还记得她跟随阿詹上路的头一天,他曾在路旁一棵白杨树跟前停下来,树干上有一块地方给刨得很光滑,上面刻着字,叫过路人提防沿途的强盗。当时阿詹把驴群赶进树林的深处,直到找到另一条更安全的路才放下心来。一路上,他都在寻找这种叫人提防歹徒的告示。“这地方没有王法。”他曾说,“每个人自己就是衙门,枪就是判官,也是刽子手,特别是刽子手。”

后来,他曾指给她看几个专管华工事务的洋鬼子。据说,他们专替华人矿工的开矿权申辩,华工们干活时,还受到他们的保护。但在腊露的眼里,他们和其他洋鬼子并无区别:都是那样高大,那样身强力壮,混身长满毛,也那样肮脏不堪,与路易斯敦酒店里的鬼子一模一样,也和将来她被迫去干活儿的那家酒店里的鬼子不会有什么不同。

她叹了一口气。要是能捡到足够的金子该有多好,那样她就可以回家了。然而,她本以为遍地可见的金子原来是埋在坚硬的岩石下面,藏在冰凉的山泉底下的。要把金子刨出来,她需要铁锹、铁铲、盘子等物。她的手迅速垂下来,落在自己的裤腰上。用那些首饰说不定能买到她所需要的工具,如果运气好,也许还能找到一块没人开采过的地方呢。不过无人保护,她是永远不可能把挖到的金子带回家去的。

姓丁的说得对,命运是无法逃脱的。她慢慢把缰绳绕在鞍头,从驴背上爬下来,好让毛驴吃口青草,而她自己则默默地等待阿詹到来。

阿詹抵达溪水畔的时候,一轮冷峻的新月已爬上繁星闪烁的夜空。腊露已解下压在鞍子下面的铺盖,瑟缩在被子下面。她望着阿詹从驴背上卸下货物,拴好两头毛驴,然后把其他的放去吃草。

从远处看,阿詹真有点像洋鬼子。他盘在头顶上的发辫被一顶大帽子盖住了,他上身穿一件红色的绒布衫,下身穿一条条绒裤子,裤腿塞进一双高筒皮靴里,他甚至也和洋鬼子一样在裤腰里掖着枪,嘴里也像他们那样嚼烟草,他还起了个洋鬼子的名字—吉姆。不过他待她倒挺和善,就像对自己的妹子一样。直到今天,当他谈到沃伦斯镇,提到她要去干活儿的那家酒店时,他的声音才变得那么冷酷无情,好像他想故意让人家难受似的。

他用腊露从附近小树林里拾来的松枝生火,然后做了一顿简单的米饭、咸鱼。他们默默无言地吃着,只听到筷子在碗里的嘚嘚声,松脂在火中燃烧时发出的咝咝声,以及牲口偶尔发出的几声低沉的嘶鸣。

阿詹扒完碗底里最后几粒米饭,便把柴火堆得高高的,让它在寒冷的黑夜中燃烧成一团大篝火。腊露把还盛着半碗米饭的碗放下,伸出双手去烤火,但熊熊烈火也难温暖她心中的冰凌,她禁不住全身一阵战栗。

“腊露,我知道那些酒店把你吓坏了。我讲的那些事,用的那些词儿都太粗野了。不过,一个人要是遇着鬼,就得和它斗,不这样鬼是不会跑掉的。”

腊露怔怔地望着红彤彤的火焰:“酒店里那些鬼也会跑掉吗?”

“光顾酒店的男人多半都是探矿的,或开矿的,一般都是正派人,但他们在山沟里孤零零地过了好多个月,所以一回来都有点疯疯癫癫的。他们倒没有作孽的意思,不过是到那儿喜庆一番,或喝酒、赌钱,给自己消消愁、压压惊罢了。”

“喝酒、赌钱……和调戏俺。”腊露强忍着愤怒的眼泪说。

阿詹切了一大块烟草。一时之间,只听到他嚼烟草的声音和远处一只土狼的哀号。俄顷,这哀号变成了一阵断断续续的狂吠,使人感到仿佛野兽就近在咫尺。阿詹把烟草含在嘴角里,不慌不忙地说:“十一年前,我刚到美国那阵,除了一身力气啥都没有。我把这身力气卖给了一家雇苦力的商行。那时候,一个身强力壮的中国汉子值四百到六百块美元,身体特别棒的可以卖到一千块。我憋着气,辛辛苦苦地干了六年才把身子赎出来。现在我总算是个自由人了。我敢说,你也会这样的,总有一天你也会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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