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厉以宁:非均衡的中国经济(2)

关系,因为有利益牵涉在内。国家的问题是由全国人民来承担的,对于地方来讲,只要先解决自己的问题就行了。

要想走出“投资怪圈”,以上这些都是当今要加快改革的方面。

房价一直是人们非常关心的话题,“小产权房”问题更是大家尤为关心的。“小产权房”入市的难题为什么这样难以解决呢?

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的。首先从理论上讲,城乡一体化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叫单向的城乡一体化。“单向的”意思是只有从农村转向城市的。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就是这个改革;第二阶段要考虑双向的,就是说既有农村转到城市的,也有城市愿意转到农村去的,城乡一体化,顾名思义,应该是双向的。

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结果,都是双向的,但是我国现在还不行。我国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民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能不能卖给城里人?这个问题涉及农民的利益。假定出现问题了,农民如果将来没有土地,没有宅基地,又来申请宅基地怎么办?如果把房子卖了,到城里做工,万一将来做城市工人下岗,或者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死亡或生病了,农民又要回到农村,可是回到农村以后就没有地了,怎么办呢?因此农民不要卖房子,可以租房子。

我一直主张现在先不要提“卖”的问题,因为卖的问题太复杂,但是要租的话是可以的。如果农民自己在宅基地上盖楼,一部分自住,一部分出租,就可以缓解那些希望到农村来,每个星期可以有一天到农村来住住的城里人的需求。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也得分步骤。从宏观上讲,城乡一体化分两个阶段。城乡的对流都可以自愿交流,是第二阶段的事情,但是在第一阶段的时候,可以考虑小产权房不是卖,而是出租。出租的话租约如果定10年、15年,那也等于是约定了相应的使用权。但是有个问题一定要注意:万一农民将来没有房子,又来要地,那怎么办?这个问题得考虑。

至于房价高的问题,首先,是因为市场调节对住房有局限性。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每年只有这么多地可以用来建房。如果完全用市场调节,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资源无限供给。但现在是资源有限供给,这就使市场调节受到局限,这是从理论上讲的。从实际情况来讲,一定要把住房按照收入类型分成三等住房:第一等,最基层的,应该是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就是盖廉租房。政府应该每年拨一部分土地出来,用做廉租房建设;依靠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可能会认为这样财政收入就减少了,但是,假定进城务工或者低收入者能够租到廉租房,对城市的安定是有好处的,对调动工人进城找工作的积极性有好处。而且有房子住以后,还会增加其他的消费,所以实际上财政收入从土地出卖方面是少了一点,但是从繁荣城市、增加城市人气、增加税收方面可能还会有所收获。

第二部分就是中等或者是中等偏下收入者也需要房子。这种房子又应该分成两类:住廉租房的人收入水平高了,可以有另外一种住房,叫“平租房”,就是平价出租的房子。如果有房子住干吗一定要买呢?大学毕业生现在刚刚参加工作,买不起房,能够有一个平租房也行啊。有一些家庭收入太少了,给他们廉租房也未尝不可,但是一般情况下有一个平租房也可以了。平租房怎么做?应该有一些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商是专门建房出租的,可以收取一定的租金,以这个来盈利,但是政府在给地的时候要便宜一些。还有一类就是商品房,中等收入者能够买得起的商品房,这里就要做一个大的调整,不能像现在这样,土地是政府标价,以后就往上炒,越抬越高,这样不行。

我在2010年的全国两会上对很多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应该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来建房子。比如政府要采购一批电脑设备,要什么样的规格、什么样的质量,商家都报价,谁出价最低我就买谁的;在同一质量条件下,谁出价最低我买谁的。房子也可以这样,政府要拨出来给中等收入者建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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