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协助调查后,陈晓肩负起总裁的工作。当时一些银行停止对国美的授信,大部分供应商都不敢向国美大量赊欠货物,这给了国美很大的现金流压力,再加上金融危机影响,市场不景气,2008年当季度国美的业绩实际上是亏损的。黄光裕曾通过律师给国美高管带话,如果公司确实需要资金,大股东可以降低股权,但不能失去控股权。
陈晓首先聘请他之前熟悉的嘉诚投资公司来做国美的财务顾问,后来跟贝恩、华平、KKR等投资者接触,希望能够筹到资金,首先解决国美现金流危机。
最终和国美达成协议的是竺稼领衔的贝恩投资,贝恩同意认购国美发行的18亿港元可转股债券,初始转股价每股港元,同时获得在国美董事会3个非执行董事席位。获得贝恩注资,现金流改善的同时,国美还向老股东以每100股现有股份获发18股新股,认购价为每股港元,两项举措共筹得32亿港元,初步化解了自创始人兼大股东被捕以来的现金流危机。
但陈晓与贝恩资本签订了苛刻的绑定条款。这些条款包括:陈晓在国美的任期至少3年以上;确保贝恩资本的三位董事人选;与现有核心团队绑定,如果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就属国美违约;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贷款担保,陈晓被免即可能触及违约条款。此外,根据国美电器与贝恩签订的可转债条款,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于违约事件,所以陈晓被免的结果很可能触及违约条款,贝恩可因此获得倍赔偿,国美电器则损失24亿元。
签署条款以后,贝恩方面很快要求改组董事会,并与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管理层达成攻守同盟,逐步强化了对国美电器的实际影响力。而陈晓方面也很快推出高管期权奖励计划。
黄光裕认为陈晓同贝恩签署的协议过于苛刻,贝恩入股之后国美董事会推出的高管期权激励计划,则让黄光裕加剧了自己对董事会丧失控制的感觉。而在2010年5月底陈晓提出增发20%股权,黄光裕更加认识到了陈晓的“夺权”本质。
8月4日晚,黄家决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来改组国美电器董事局,罢免陈晓,并撤销年度股东给予董事局的增发20%股份的一般授权。8月5日,以陈晓为董事局主席的国美电器董事会发布公告称,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认为其在2008年年初回购公司股份违反相关规定,并要求其赔偿公司所受损失。8月5日这一天,陈晓甚至公开对媒体放出这样的“狠话”:“黄光裕在中国的政治生命其实已经结束,但是他却一直没有看清楚,还在挣扎,这样的结果绝对是鱼会死,网不会破!”
国美电器董事会起诉大股东黄光裕,尽管理由冠冕堂皇,但给外界却造成了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感觉。一时间,有超过90%的网民站在黄光裕的一边。有的网友甚至发出了这样的激烈言辞:“做人不能太陈晓,用人不能用陈晓”。也有人将陈晓和力挺陈晓的高管比喻成“乱臣贼子”,国美电器有的高管表示,“在中国的传统道义中,一定要有君臣之道,在公司管理中同样如此,在很多网友看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的造反,显然是违背了为人臣子的道义,但是这显然不是理性的做法。”
《三国演义》中的第一句话就是:“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用在黄光裕和陈晓身上再恰当不过。黄光裕和陈晓由最初的商业竞争对手演变为同一个锅里吃饭的朋友,到再次分裂为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说明了商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样一个道理。而他们之间的争斗,则关系到黄光裕、陈晓个人乃至国美的未来,关系到国美将回到黄光裕时代还是跨入陈晓时代,还关系到国美的战略抉择之争:一头牵动着投资者的收益,另一头则牵动着国美背后庞大的中国家电制造业今后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