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血不是水(4)

十一月十七日晚,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和军分区奉命紧急出动,前往澜沧江大桥堵截和劝阻请愿知青。由于天黑道远,加上知青人数太多,劝阻无效,大部分知青于次日进入景洪。

十八日中午,请愿知青代表向州委提出三点要求:

1.惩办肇事医生,追究其法律责任。

2.改善农场的医疗卫生条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3.给死者开追悼会,追认烈士,优抚死者家属。

以今天的眼光看,以上三点要求决不能算做过分,甚至有些就事论事并且相对他们的行为来说有点小题大做的意味。因为当请愿者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冲破来自自身和社会的重重阻力,山呼海啸地聚集在当地最高权力机关门前时,他们兴师动众的目的竟然只是提出三个相当表面和微不足道的胆怯要求,这就难免使人感到惊讶和失望。

然而知青的要求未能得到及时答复。

对领导者来说,任何以要挟方式提出的要求都是一种冒犯,因而也是非合理的和难以接受的。

换一种角度讲,权威本身是领导的一个组成部分,你可以蔑视责任乃至真理,但是你决不能蔑视权威。

十八日下午,知青在州委门前请愿未果,即抬尸游行,轰动景洪。围观者如堵。

十九、二十两日,知青在州委门前抬尸静坐,双方继续僵持。随后又有西双版纳垦区部分农场知青陆续进城,声援橄榄坝农场的请愿知青。

事态呈现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二十一日,州委经请示后表态如下:

1.肇事医生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2.女知青享受因公死亡待遇,同意开追悼会。

3.进一步落实知青政策,责成农场尽快改善医卫条件,并统筹解决知青生活中存在的多方面问题,等等。

按照有关部门指示,死者遗体被破例允许安葬在当地驻军的烈士陵园内,于是上海女知青徐玲先就成为当地农场中唯一有幸享受这种荣誉规格而没有烈士头衔的老百姓。死者丈夫因祸得福,仅仅一周后即被病退回上海,奇迹般完成从边疆到城市的战略转移。成医生咎由自取,被判刑劳改,并开除出医生队伍,并不许重新行医。农场还按照有关“因公死亡”的政策规定,每月将女知青工资(二十六元)的百分之四十按时寄往上海,至今仍未间断。

请愿大获成功。

4

知青请愿的大潮很快退去。

州委大院和垦区指挥部的人们刚刚来得及喘出一口气来,他们暗自庆幸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庆幸这个小小的麻烦终于成为过去,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如同炸雷传来,

令人目瞪口呆。一向在州府眼皮底下平静无事的景洪农场(一师一团)知青宣布总罢工。

当如愿以偿的请愿队伍陆续离开景洪返回农场的时候,在景洪通往橄榄坝的尘土飞扬的公路上,罢工的人群出现了。他们的人数比橄榄坝知青总数多几倍,他们挡在路上,两幅污迹斑斑的横幅标语将两行惊心动魄的大字深深映入每个知青眼底——

“知青要做人!”

“知青要回城!”

罢工队伍中,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那个雄心勃勃的小学勤务,上海知青凌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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