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妻子冷落后,弗农经常晚上出去与朋友们喝酒,到很晚才回家。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废除了禁酒令。然而,在密西西比州,出售酒类仍然被视为非法,因此佃农们一般都在家里酿酒。弗农也不例外,这让格拉迪丝更加讨厌丈夫,对他更冷漠,同时也更加转向儿子身上图求安慰。
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自从埃尔维斯出生、耶西·加仑夭折后,格拉迪丝与弗农之间的关系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融洽了。他们的个人生活和夫妻共同生活中的大部分乐趣已经消失。后来,格拉迪丝向她的一些朋友透露,那次难产后,她再也不能怀孩子了,她的不幸进一步加深。得知埃尔维斯将是她唯一的孩子后,格拉迪丝更加把他视为自己的掌上明珠,不容别人染指。耶西·加仑没有机会生活在这个世上,在格拉迪丝的想象中,他成了一个理想的化身—他肯定是一个前程远大的孩子,很有可能出人头地,并且做出一番光宗耀祖的事业。耶西才是格拉迪丝心目中完美的孩子,永远都不会让她失望—埃尔维斯是永远也达不到这个标准的。
耶西,耶西成长过程中,埃尔维斯一直生活在耶西的影子下。因为他记得,从自己懂事时起,他每天都要和耶西“说话”—这是格拉迪丝每天督促的结果,她要求埃尔维斯经常向耶西祷告,以期得到他的指引。
大多数孩子都喜欢听自己出生时的故事—
这些故事通常让他们感到兴奋、有趣;无论故事是真实的也好,还是编造出来的也罢,都是他们人生经历的一部分。但埃尔维斯是个例外。每当有人提及他的出生,都不可避免地引发他的一阵哀思,因为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同时伴随着另一个亲人的死亡。他的内心永远也摆脱不了一种罪恶感—他活下来了,而“更优秀的那一个”却死了。
在潜意识里,埃尔维斯把耶西看作自己的另外一半。他们俩是一个整体,缺了谁都不完整。埃尔维斯相信,他灵魂的一半在出生时就已经死了,这种想法使得他在以后的生活中从来都不能完全投入地享受快乐。“要是耶西活着那该有多好”这个念头成了一个永久的桎梏,甚至埃尔维斯在事业大获成功后也不能摆脱它。
耶西·加仑的死给埃尔维斯留下了如此大的心灵阴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后者认为,他们俩是孪生兄弟。然而,当初接生的医生却告诉过弗农和格拉迪丝,他也不能确定这两个孩子是否就是孪生兄弟,但埃尔维斯坚信自己的观点:“就算没人能告诉我实情,我也知道。我可以感觉得到。没有错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埃尔维斯后来再也找不到弟弟的坟墓了。此后,深深的内疚感一直伴随着他。整个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母亲去世后,埃尔维斯想把耶西重新安葬—就葬在母亲坟墓的边上;然而,弗农却告诉他,他已经记不起耶西坟墓的确切位置了;看到埃尔维斯既吃惊又愤怒的神情后,弗农接着解释说,耶西的坟前没立墓碑,因为他们当时没钱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不可能有那么好的记性。当地的记载
—特别是关于穷人墓地的记载—十分含糊不清,而且当时只有弗农和格拉迪丝参加了葬礼,因此也没有第三个人能告诉父子俩耶西坟墓的具体位置。
婴儿时期的埃尔维斯胖乎乎的,十分可爱;蹒跚学步时,他拥有一头金色的头发,白皮肤,一双蓝蓝的大眼睛明亮有神。他的嘴唇很丰满,鼻子宽宽的,在一个小男孩的小脸上似乎显得有些大。
少女时代的格拉迪丝曾梦想成为一名舞蹈演员。但如果舞蹈是她的最爱的话,那么音乐就是她的第二爱。格拉迪丝到处宣扬,从埃尔维斯还没有完全学会走路开始,她就知道,自己儿子身上有音乐方面的天赋。她经常念叨,以前每次带小埃尔维斯上教堂时,每当音乐一响起,他就会在自己腿上跳跃不止。“他还没有学会说话时就开始尝试唱歌了……
在唱歌方面埃尔维斯有着神奇的天赋,他有一副天使般的嗓子。”
格拉迪丝最为津津乐道的是:当时年仅3岁的埃尔维斯常常跳下她的膝盖,在教堂的过道里跑上跑下,一边跟着唱圣歌,一边还随着音乐的节奏手舞足蹈。由于他只有3岁,根本不知道歌词,只是一个劲地呀
呀乱唱,让格拉迪丝乐不可支。(不过当年常常与这对母子一起去教堂的人却表示不记得此事,难道他们在唱赞美诗时都太投入了,以至于注意不到身边发生的事?)
当地年轻人可能会觉得,他们成长的地方无足轻重,然而与邻近的城镇相比,图珀洛却算是本地区一个较大的城镇。它以农业为主,大约有6000人口。它是县政府所在地,有一个比较繁华的商业中心,里面座落着一家电影院,一个蒙哥马利·沃德连锁百货公司分店,一座综合商场,以及一个药店。图珀洛的其余部分由大大小小的农场组成,佃农们就在这些农场里讨生活。
在城镇中心以外的地方,大部分道路未铺柏油,是高低不平的泥石路;夏天,人走在路上时,扬起的灰尘能让人喘不过气来;而在春季多雨时节,路上则是泥浆横流。教堂与格拉迪丝工作的服装厂一样,没有座落在城镇中心地带。尽管图珀洛的面积较大,但却是一个极度贫穷的地方。不过,话又说回来,密西西比州人早已习惯了贫困。对于大部分居民而言,他们无处可去,也没有能力去他们可能早就想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