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一个诗人应该是由“自然之子”和“文明之子”这两重构成的,这两重之间的平衡关系将决定一位诗人的存在。一旦平衡关系失去,他(她)的存在就会出现危机,最直观的例子是顾城和海子,作为“自然之子”的强和作为“文明之子”的弱导致了他们的悲剧。诗歌写作更需要天才(对比小说和散文),你在这个行业中浸泡越深便越会发现,这几乎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如前文所列,我17岁的诗和顾城14岁的诗搁在一起比较,我应该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白痴一个,还玩什么玩啊!但问题是什么是天才?一个人在14岁或17岁时所显示的才华才叫天才吗?没那么简单。14岁的顾城已经有了“文明之子”的那重身份(他已系统地读了洛尔迦、惠特曼、艾略特),而17岁的我几乎没有这一重身份(我甚至没读过北岛和顾城本人)。所以,天才不是“天生此才”,它是“文明之子”反复作用于“自然之子”的结果。我愿意和顾城去比双方都写于25岁时的诗,我更敢去比双方都写于30岁时的诗。这是我存在(写下去)的内心依据。我确实发现了自己身上别人无法复制的 那部分才华--这就叫“天才”。比如《结结巴巴》为什么是被我写出?既偶然又必然。与此同时,我也确实发现了自身存在的致命缺陷;我的语言飞翔感太差了!而我又对一种“天马行空”的境界心向往之(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将进酒》,金斯堡《嚎叫》、《美国》),这便构成了我写作时的一种痛苦,别人无法知道,你写不出你想要的那种效果。这可能缘于我思维的跳跃能力天生就差,也可能因为我的写作是更强调方向感的写作(语言过于集中的被推向某个方位)。正如才华不是绝对的天生,问题也不是绝对天生的问题,我相信它有终被克服的一日,我相信我作为“文明之子”的那一重仍会起作用。
无才不写诗。由于对自身(才华)的确信,而且没有丧失自省的冷静,我就没有去做职业的混子。本来事情是简单的,你写完你的东西就什么都不用管,如果它真是好东西那被人认识是迟早的问题。有时我也很虚无,因为看到最终决定一切的东西是什么,而且有一个铁规律:越晚被承认的东西就越是好东西。我从自己作品的处境中也看到了某种迹象,它在短期之内想得到公认已无可能,那是不是就能得到一个更好的未来呢?有一次,面对友人南嫫的称赞我回答说:“不论多少,我的作品给我的将来存了一笔钱。”虚无是一种轻松,它暗藏力量,也能为自己赢得专注。可我又是这么矛盾的一个人,看到一批才华平庸者竟能仰仗混子的本事在所谓的“诗坛”上混成个人模狗样来,我就心里着急:一个诗人死了,一批自称是他的朋友的人竟能从此变得重要起来;靠跟名诗人搞对话、做名诗人的小兄弟的混法竟然还能奏效;北京那个地方会和饭局像屎一样多,经常露面也能混出个名堂来;还有一种混法:互相吹捧,一块出名……而我在外省老实待着,孤身一人,只写不说,不是很被动吗?无异于自剁手脚的被动!如果想混,咱也不笨,秦巴子曾有微词曰:“过于精明”。往上走我也想通了,往下走我也想通了,明白了大道理还要当小混混,我的矛盾就在于我也是凡身肉胎并且欲望健全。有一年,台湾《秋水》诗刊组团来大陆庆祝他们创刊廿周年,有一站在西安,我应邀去了,这是一帮由妇女中的诗歌爱好者所组成的诗社……也许是那个场面真的刺激了我,后来在另一个场合,我把此事讲给我的一个朋友听,讲完后我总结说:“既然写了诗,我就不能允许我老的时候是这副样子。”朋友未作反应,像在沉思。朋友的太太心直口快,只笑我俗。第二年,朋友的太太刚去深圳就抛弃了我的朋友,转嫁一位老板,她也够俗的。谁笑谁啊,这年头。我是一点一点地变成了一个业余混子的,先学会操作,再学会炒作,逮着机会,就让自己热闹一下。有了条件,就像我几年前指责于坚的那样:“频频窜向北京。”上个月在北京的一个酒吧里,何小竹刚要把我介绍给一位北京诗人,这位北京诗人马上说:“认识,认识。老来,老来。”颇不耐烦的样子,把我也逗乐了。正是这位北京诗人曾对我说过:“北京是大家的北京,谁都可以来。”他还说:“在外省就是需要折腾,但在北京不用。”北京诗人折腾得还少啊?!我难以忘怀的是他那种北京人的口气。
给食指送奖是我炒作史上的得意之笔。我为什么得意?在这坏人居多的“诗坛”上,做善事也是要遭议论的。本来这是一件食指高兴(这是首要的)、老板(出钱者)愿意、杂志获益、结果给那段时间的“食指热”起到了增温作用反过来又促销了食指诗集(自费出版)的一件大好事。作为策划者我享受了它的完美无缺。但仍然遭致颇多的不良议论,他们认为我是在炒作自己,此事有助于我改变我的流氓形象--我在事前想到了,但我不是为了私人目的才来做这件事的。让我感到得意的是:坏人们在这件好事面前,有屁只能在裤裆里放。如果我这也叫“精明”,那还是“精明”一点好。
而在此我更愿意向大家汇报的是我在“盘峰论争”中的种种邪念、心机、算度、设计、策略、谋划以及招式、技巧。其中有很多生动有趣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