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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这个“陕西文坛”、这个“文学大省”其实并不存在。我只知道有那么几个进城的农民蹲在这个地方写,写下了一堆趣味低下、腐朽透顶的东西,令我无法卒读。我确实很久没有完整地读过他们这些人的东西了,那种可笑的农民语言和弥漫在文字间的陈腐气息实在让我无法靠近。远离他们,包括对于人的远离,我想对我自己有好处。我想我和他们纯属两种动物,相互嗅一嗅彼此的气味便会自动远离。我对一个整天猜度和关心谁可能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冯牧文学奖”的所谓“文坛”不可能有太多的看法。我对一伙在北京的出版社出版了小说就以为自己“东征”了的作家群也不可能有太多的看法。这里的作家组织很像是一个“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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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西,对大多数人来说,作家这个概念指的就是“写小说的”。但在陕西,从80年代开始始终还有另一个“文学体系”--我指的是它深具民间性的现代诗发展,从80年代的胡宽、韩东、丁当、岛子、赵琼到90年代的我、秦巴子、刘亚丽、南嫫、李岩,再到新世纪的朱剑、李轶男、黄海,诗歌评论家沈奇、李震,我所认识的“陕西青年作家”指的就是他们。我知道由他们构成的陕西文学的景观不至于给人留下老土和腐朽的印象。但在陕西,他们几乎不是“作家”。陕西文学的小说属于乡土文化的范畴,陕西文学的诗歌属于城市文化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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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这样的“文学大省”,写作对我来说是纯个体的事情。诗歌对我来说是最日常化的写作,十多年来一直如此。准备就这样一首一首地写下去,一本诗集一本诗集地写下去,做一名高产而质优的诗人是我的坚持和骄傲。此外便是随笔和散文,接了几家专栏,为生计的需要也为能有更多说话的地方,随笔和散文对我来说更多是说话(言论)而不是写作,我毕竟属于有话要说的人。最后是小说,只要有时间就会写一点,对我来说,小说才是一种慢,我会慢慢地在小说中把自己的想法和个性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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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文学大省”中还设有这样的一个叫“吉元文学奖”的奖项,可以把作家的吃喝拉撒以及出书全包下来,我以为这种奖项的创设真是对严肃作家的一种侮辱!设立这种奖项的人是把自己当成保姆了,而把作家当成了孩子,既然有人想当保姆,有人愿做孩子,那就让人家组成一个家庭吧!在一个自我幻觉中的“文学大省”(除了文学一无所有?),这种逆时代潮流而动的荒唐事还会愈演愈烈不断发生,这里的作家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