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市场竞争的进一步激烈化,旅行社为了进一步降低接团价格,便打起了购物回扣的主意。通过一系列的调整,将购物的场所固定下来,要求导游按一定比例返还购物回扣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下,地接社的利润大幅上升,尝到了甜头的旅行社将其中一部分返还给组团社,组团社的价格自然就降了下来,前来参加旅游的人自然越来越多,价格也就越降越低。此时旅行社相当于在进行赌博,旅游团队在旅游目的地各项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是实实在在的,这笔钱必须由地接社首先付出。如果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旅游团队,在当地的消费超过了一定的数额,旅行社才能够赚钱,相反就会亏损。
首先是停车费和人头费全部归旅行社所有,由于是旅行社统一掌握旅游团的动向,购物点相对比较集中固定下来,然后旅行社以此为要挟,使得停车费和人头费进一步提高,否则我的旅游团不去你这个店的话,你购物店靠什么来生存呢?自从购物店里给出的人头费成了旅行社的收入之后,游客的苦难就更加深重了。特别是那些老年游客,跟着导游东奔西跑已经够辛苦的了,到了购物店不想进去,想在车上休息一会儿都不行,死活你得下车,要签不到人头导游就得倒贴钱的。这要在以前,人头费是导游自己拿的话,看看老人家实在没兴趣下车,也就免了吧,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少拿点钱没关系。但要是人头费给旅行社的话,你不下车,导游就得从自己口袋里往外掏钱来倒贴,他才没那么傻呢。跟购物店是没得商量的,打电话回公司吧,回答是斩钉截铁的:”不行,签不到人头,你自己贴。”没办法,好说呆说、死拉硬拽也得让老人家去撒上一抛尿。
如今的生活条件好了,许多残疾人也有机会出来旅游。我曾带过一个来自台湾的残疾人旅游团,车上三分之一的游客是要坐轮椅的。这种团麻烦之大,非一般人能想象,光上下车一次至少半个小时。就是这样的旅游团,旅行社也要安排他们进购物店,当时那个购物店的门槛还特别高,十几层阶梯,要一个一个连人带轮椅抬进去。这些残疾人生活自理都有困难,何来的收入,何来的购物能力啊!我实在于心不忍,打电话回旅行社请示,能否通融一下。结果招来一顿臭骂,得到的答复是不进可以,不然的话一个人一百元的人头费由我来出,我只好又一次做出了痛苦的无奈的选择。
至于海南岛,不管你是不是老人家,也不管你是不是残疾人,总之车停下来你就得下车,不下也得下。为什么啊?海南岛热啊!司机把空调一关,谁在车上谁就得闷死,不下能行吗?这也怪不得他们,油贵啊,某些旅行社的团队,海南岛的司机是一分钱车费没有的。你不下车,他就没机会赚钱,还得倒贴,凭什么让他为你贴钱啊。如果赚不到钱,司机就使出各种刁难办法去治游客,不让团队正常运行,处处给脸色看,这停车后不开空调算是客气的了,有时大热天跑在高速公路上,司机也不肯开空调那才叫要命呢。这时候导游要出来唱白脸了,把情况解释清楚,游客也知道理亏,不得不配合导游和司机的安排。尽管有一肚子的气,可是自己给的钱是太少了点,导游说的也有道理。
至于回扣的分配,导游占购物总额的比例从40、30%一直下滑到10%,最低的只有5%。这种分配方式还算是好的,至少导游还没有那么大的压力。
旅行社实施这样新的分配政策,当然面临着导游的反对,但由于导游的心不齐,彼此之间又有着激烈的竞争,所以几乎没有受到什么阻力。到了2002年,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公对公佣金制,使这个政策的实施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障,变得名正言顺了。不过多少还是有些出入的。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中只允许旅行社与购物店之间有公开透明的公对公佣金,对于停车费和人头费是坚决杜绝的。而事实上,公对公佣金也不是完全公开透明的,那要是透明了,谁还敢去那里购买东西啊,再说那得交多少税啊。而旅行社从购物店拿的人头费和停车费一分不曾少过,当然这都是暗箱操作,秘密到连旅行社的会计都不知道这笔钱有多少,因为这笔钱是直接汇到旅行社老总私人的账户上的。
不要以为这样旅行社就会赚到很多的钱,实际上停车费、人头费和一部分的购物回扣是一步一步地返还给了组团社。而组团社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进一步吸引游客,赚取更多的购物利润,就再一次降低价格。在渐渐的返还过程中,旅游的价格就慢慢地降到了谷底,直至“零团费”“负团费”的出现。
这种操作方式在刚开始时还能使旅行社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甚至相当丰厚,所以许多旅行社对此是乐此不疲,趋之若鹜。初期游客的旅游意识并不是很强,而且能够出来旅游的人首先是经济能力较强的人,又没什么经验,或者是公款消费,加上导游的不断引导和介绍,引诱甚至胁迫消费者在旅游中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使得购物的数额会相当的不错,结果旅行社会保持着甚至是比较高的利润,也就促使越来越多的旅行社加入到赌博的行列中来。
发展到后来,由于出行机会的增多,游客渐渐成熟起来。随着游客旅游意识的不断提高,对购物内幕的了解越来越深。旅游也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一般的普通百姓也有机会出行。再者全国各地乃至国外购物场所消费的东西几乎千篇一律,少有特色,游客购买旅游商品的热情越来越少,地接社开始出现亏损的情况。
“零团费”“负团费”的旅游团,地接社的利润完全靠购物回扣。由于旅游购物的不确定性,导致有时旅行社也会有亏损的情况发生。所以优秀导游倍受旅行社欢迎就在这里,同样的旅游团,不同水平的导游,就能宰出不同的效果。随着游客出游的经验不断增加,购物带来的利润已经不能保证旅行社的收入。
于是某些地方的旅行社干脆来个一刀切,把旅游团卖给导游,自己不再赌博,确保渔翁之利。海南岛的各家旅行社大部分采取这样的方式,所以归根到底,是导游在赌博。更有甚者,旅行社接到团队之后,一次性卖给购物店,让购物店自己去找导游,安排车辆。完全没有顾及游客的感受,把游客当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连同导游一起赌博的,还有司机。旅游业发展的初期,司机也可以从购物中分得一杯羹,甚至与导游平分。时至今日,这种情况还在全国各地旅游市场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由于有回扣可得,而且回扣甚至超过车租的收入,为了抢团,部分司机低成本接团,甚至向车队交“人头费”或“零车费”,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氛围。海南岛的旅游汽车司机在这一方面是起到了领先带头的作用,而且愈演愈烈,结果导致了海南岛旅游车没有车租的今天。而桂林的旅游车,同面临着同样的情况,几乎是没有车租的。不过也得视情况而定,如果来自广东一带的游客,多少会有点车费,一台37座的大巴,一天的车租不过200元,路桥费还得司机自己出。
造成目前这种导游不服务,只顾带客人进店购物的局面,导游完全是迫不得已而为的。人之初,性本善。导游不是天生的就是爱坑人,也是被逼无奈。
即使说导游的作法产生了一定的危害,但这种危害后果的责任也绝不应该由导游一个人来承担,而应该由造成这种后果的所有的相关的人一起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