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闻
被绅子发现的时候,几个街头的混混正在追打我。我躲在鸽山街最肮脏的垃圾堆里,听着混混们叮叮当当骂骂咧咧地找我。这个时候绅子出现的。绅子问混混们折腾什么,混混们嘿嘿地笑,绅子大吼一声“小兔崽子,垃圾堆儿里也值得你们折腾!”混混们就跑了。绅子转头吐了烟头儿,骂了一声“操”,就看见了我曲卷在一块十分不干净的沙土上。我的头刚才给混混们重击了一下,几乎昏迷。恍惚中我看见绅子走向我,伸过手来。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已经在绅子的家里了。还是头疼,不敢晃动。我知道我是在床上,身体下面是丝棉质地的床罩,天花板上有吊灯,墙上有挂钟。我继续曲卷着身体,稍稍地动了动。弄出了点儿与床罩摩擦的声音,惊动了正伏在桌子上的绅子,他说,“竹叶,你醒了吗?”
这个名字好耳熟。我记得是我跑出来的那家饭店的名字,沿着这个头绪我继续想,为什么绅子会这样叫我?他并不知道我是谁就直接这样叫我,那他一定是去过那家饭店,也许是常去,只是我没注意他,而他是一定注意过我的。
我很喜欢“竹叶”这个名字,它用在我身上很般配。但现在被绅子这样一叫,我便想起了在那饭店的日子。这个回忆很痛苦。我在一直回避着却回避不了。因为我落到这步田地就是因为我跑出了“竹叶饭店”,而我必须跑出来。流浪在鸽山街要比留在“竹叶饭店”里稍稍有一点儿自由。
“你醒了?我给你擦了身子,你干净了。头上有个伤口我给上了点儿药,没事了。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这里有些罐头,还有保鲜的蔬菜水果什么的,都给你放床上了,你饿了就吃吧。”
绅子在冲我笑。他的牙齿好白啊,笑容和善得像菩萨一样。
我把眼睛睁得很大,慢慢地眨了一眨。我微微张了张嘴,想用舌尖润润嘴唇儿,啊,好疼,我动一下头上就疼,我只好把头又伏在床上了。
“呵呵,难受?哦,你不用说话我知道你不会说话。其实我也不会说话,我没有人可说话。找到你就和你说话吧。”
这个屋子看上去是干净的,至少比饭店那里干净。我从乡下来到这鸽山街,只进过两间房子,那个饭店熙熙攘攘的和绅子这里清清静静的。我喜欢安静,在乡下的时候只有鸟叫蝉鸣伴着我,到城里我受不了耳膜的强刺激。可能是我天生不会说话的缘故,我喜欢我的安静被安置在同样的安静中。
身上被绅子擦得很干净了,我自己已经闻不到酸臭的味道。绅子的屋子里烟味儿大些,但我还能适应。我没有心思,几乎不动地躺在床上。已经是傍晚,天黑得很快,屋子里开了灯,开了电视机,绅子的电话响了几回他也没去接。挂钟敲了10下的时候,绅子打着哈欠要睡觉。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脱光了脊梁,过来一把抓住我,就势躺在床上盖上薄被子。我和他睡在了一个被窝儿里,我挣扎了一下,头脸正挨在他的腋窝儿,涌上来的一阵心悸让我不能再动了。
绅子的身体好温暖。
绅子是有事情做的,我不知道他做什么,但他早早地就起床出去,我想他一定是有事情做。我被留在房子里。早晨他临走时对我说,要我乖乖的,不要乱跑,跑到街上不是饿死也会被打死的。我信他这句话,我饿了好久了,也被混混们打破了头。
曲卷在绅子的床上,我享受到最舒服的感觉了。床上还有绅子的余温,甚至还有他身上的汗味儿和烟味儿。过去的一夜里,我得到了绅子的温存,我在太阳重新升起后对自己说,我爱上了绅子。
我还不敢肯定绅子能让我在这里住下去,我想我尽量乖一点儿,不打扰他任何生活,只给他做个伴儿,那他还是有可能让我住下去的。鸽山街的居民们很多养狗养猫养鸟的,绅子留下我,要是当我是个猫狗养着,那我已经幸福死了,也许绅子能知道,我比猫狗更懂事更温顺更无声息。
绅子给我留下了一些加工好的肉片,他对我说,要是嫌不好吃,他再弄别的给我吃。他的话真的给我感动。我吃了一点儿,觉得应该活动活动,不然我的骨节会恢复得很慢,长久的疲劳在一次舒心的休息后,身体要疼上一阵子,我想活动一下把这些疼痛挥发掉。我试着抬头,走下了床。
很普通的水泥地面,和我的身体一样冷。我是冷血,身体始终是凉的,所以地面上的温度对我没有什么刺激,就像在鸽山街的任何地方一样。下床的震动叫我又一次回忆起了昨天以前在街上流浪的日子。我打了冷战,把眼睛闭上了一会儿,这会儿我祈祷了,祈祷我流浪的日子在今天告终,祈祷绅子对我的温存持久下去,就像过去的第一夜一样。这一夜,我根本就没有睡眠,我听到绅子叫了我无数声“竹叶”,他在被窝儿里和我嘻嘻哈哈,说我弄痒了他。我不敢在他的怀里动,只是羞涩地缠着他的臂膀。
绅子对我为什么好,是个迷。我怎么也不会知道的,我不能说话,也不会写字,我没有好的方式方法问询我想知道的东西,就像我无法知道街上的混混们为什么追打我一样。在被追打之前的时间里,我为什么被人送到了竹叶饭店我至今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只是在饭店里我看到了我可能不该看到的,我决定离开那里。那天,饭店的老板简直是个恶魔,虽然他不是对我,是对和我住在一起的一个和我一样安静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