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经济学纵横谈之四(1)

记者:

上海复旦大学洪文达教授、中国社科院张曙光教授,还有西南财经大学的杨晓维等先生似乎认为,您并未明确提出“交易费用”这个概念,但现在这个概念已被广泛使用。您是否可以对这一概念的内涵给予界定呢?

科斯:

当人们说到“交易成本” (Transaction Cost),他们指的是某些活动的成本。不同的人使用不同的定义。目前,我们遇到了使用专业术语的不一致性这样问题。问题不在于你如何运用定义,而在于你是否意识到在交易的时候,你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纯属定义的问题。我感兴趣的是人们应该进行交易的活动。所以,当人们说“所有交易成本,部分交易成本”,或“信息成本”或其他的表达法,这都是纯粹定义上的问题。分析优于定义。重要的是要考虑到这样的事实,即市场并非一个无需代价的运作。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这就有必要引入经济学的理论。经济学理论有相当长的时间被排除在外。对我来说,定义的统一性的意义在于使得大家都能合作同样的专业术语。因为当你说,我要包括这一类的活动于“交易成本”中,但另外的人会说,我只包括这些,或另外的活动于“交易成本”中。我们只是对不同的活动给予不同的名称而已。我做的定义更具体,照顾到市场运作中的所有成本。怎样去做定义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要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困难能够考虑到。你想要知道为什么要考虑到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吗?因为有两种进行方式,当出现了“交易成本”时,第一种是综合数种方法去产生不直接涉及市场的结果。公司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第二种进行方式就是采取降低交易成本的步骤。许多事情都可以发生。可以通过法律的完善来疏通交易。所以有两种进行的方式,它们都与“交易成本”的存在有关。至于定义的统一性问题,目前还不十分令我担心。所以有两种进行方式。它们都与“交易成本”的存在有关。所以定义的问题并不使我特别担心。

记者:

在中国,经济学上的“产权”概念与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概念有点区别……

科斯:

我觉得这一点难以理解。就我来看,产权是指一种权利。人们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处置这些桌椅的权利。这个问题就跟我们讨论交易成本时一样,无非是一个术语问题。这意味着应明确人们所享有的权利。比如,你拥有一把椅子,这是什么意思?你能送给别人吗?有时可以,有时却不可以。你还能有什么权利?能把这把椅子搬到另一个地方去吗?有时可以,有时却不可以。但你能说出你能做什么。假如拥有一块土地,你能用它干什么呢?能做的事当然很多呀!这就是你的权利所包含的内容。我没有被这些定义问题纠缠。实际上,如果你说你拥有这把椅子的某项权利,你不能把整个问题集中在你不能做的事情上。我不能把椅子举起来扔出去,但我可以做其他事情。我不觉得这些问题很难。在收购另一家企业时,假如你在缔结的合同中明确了你享有的权利,你拥有某一工厂,你能怎么处理?你能被允许怎么处理?你能卖掉这个工厂吗?能卖给任何人吗?有时你能卖给本国人而不能卖给外籍人;有时你也可以卖给外籍人,有时却只能在国家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卖出。如果收购这种企业,你究竟得到什么权利呢?我认为,在一些经济学家中,产权的定义是简单而又独特的,你能联系某些事物根据法律界定你的权力是什么。

记者:

通常,一国的经济学家对该国实际的经济运行是如何发生影响的呢?

科斯: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难题。我认为中国的经济学者当中的有些人应参与公共政策的制订,使领导层高兴。但我更希望看到在促进中国经济实际运行方面做更多的工作。改革的真正影响并不容易看出来,也不会很快就产生什么影响,虽然我们知道它产生的影响是好的。从长期来看,我们会成功。你看,就太阳来说,人们也指责过,比如几年前的“Maison”现象,由于科学研究工作,使Maison发生了变化,悲观态度也消失了。人们过去曾治疗过现在认为是根本无法治疗的疾病。人们就医时,希望医师能告诉他们该怎么做,而医师则会具体告诫他们。这跟现在的政治很相似。

我希望看到中国的经济学者研究中国经济体制,了解经济体制运转机制、出现的新情况、改革的效果。不管是否得到政府的鼓励,因为那取决于你的结论。政府官员们对结论非常感兴趣,他们对经济体制如何运行并不感兴趣。我希望看到他们(经济学家)从事研究工作时,不是靠从西方经济学中衍生出来什么。我愿意从一些问题着手,然后决定如何去分析这些问题。而不能说这是西方使用的技巧,我们可以在这里运用,因为这些技巧可能不适应解决某些特定的问题。

记者:

您是美国经济学家中研究最具特色的一个,您能给我们说说您自己吗?

科斯:

我从未学习过经济学类的课程,从没有。那使得我的思维不受任何约束,十分自由。这是一个优势。如我去接受经济课程的训练,就会学习一些技巧和思维方式,然后透过那些有色眼镜去观察这个世界。我幸好不曾有那种眼镜。这是对我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不是谁对我产生什么影响,而是一些偶然事件对我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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