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坎南访谈录(1)

——政府重心应放在整体框架结构上

记者: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刘世锦博士、中国社科院的张曙光博士想了解,您主张用“一致同意”作为检验效率的标准,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在做出“同意”选择时总要受到某些约束条件的影响,而这一点对解释效率是重要的。是否可以换个角度,用人们“不同意”时的“退出成本”大小来说明同意程度,并以此显示效率高低?

布坎南:

首先,我认为这个问题反映出了对这里复杂性的真正理解。这是一个非常深奥微妙的问题。我想我曾经说过,而且很多人都说过,在一种因袭的竞争世界中,退出选择所起的作用十分完善。由于在这种世界中只有买方和卖方,你就无法知道怎样才是有效的行动步骤。你可能会顺其自然地采取步骤,然后以一种有理由的方式来接近于一致同意。这是一种不需我们的影响而产生的基本理由。买卖双方与退出而非集体化活动的关系产生出巨大的社会相互作用。由于这种作用的存在,在无法制止退出成本时,人们就得设法向一致同意的方向努力。从这个意义来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很紧密。

记者:

你所在的乔治·梅森大学里就有一位叫肖满章的博士想问:公共选择学派对于中国改革的相对成功,以及东欧俄罗斯改革的相对困难有何评论?

布坎南:

我还不敢肯定公共选择能够像其他解释一样用来阐述这些问题。但是我的确知道公共选择与经济学结合,一般说来,可以从一种深层结构来分析资料、预测事物的发展和其他东西,用以说明何以集体经济学的失败或不能解决问题的原因。这是显而易见的,这也并不一定就是公共选择对促动因素的解释。关于诸如越南、中国和其他如前苏联或白俄罗斯等,这些由于与美国建立了一些经济关系而更为成功的国家的问题,我想我对此问题的解释是:在这些民族间有着一种基本的行为差异。我认为,亚洲人,美国一些州和西欧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常常具有一种我称之为天赋生意癖的特性。这种东西斯拉夫民族就不具有。我想在斯拉夫与非斯拉夫民族之间有着一种根本上的差别。这是一种完全非经济学、非公共选择的解释。这正如四年前我谈到这个问题时,一位非常著名的俄罗斯经济学家对我说过的一样。他说美国人是天生的生意人,而俄罗斯人是天生的奴隶。我觉得这话很有意思。回过头来说中国、越南或日本人,我认为他们具有比俄罗人多得多的天赋生意头脑。这个根本性质的心理特征比起促动因素或经济知识来更为重要。毋庸置疑,这些经济要素、经济特点在今天也是非常重要的。从集体化经济在斯拉夫各国已成为历史这一事实中更能看出这一点。尽管人们曾把整个社会的经济集体化,而此现象至今还远远未从越南和中国的实际经历中完全消除。当然,俄罗斯人通过长期的实践试图获得这些东西。因此,就部分来说,是长期的历史促成了这种生意头脑的产生。不过,我看就是在今天,俄罗斯人仍未获得任何天赋的交易法灵感。

记者: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吴敬琏教授,想就这样一个问题与您交换看法:在中国经济学界,似乎有一种见解,认为新制度学派否定公共利益考虑和意识形态作用,把人看做是仅仅追求私利的“经济人”,愿听听您的评论?

布坎南:

正如你所说的一样,对公共选择和众多的新制度经济学来说,这是一种主要的、具有普遍性的批评。我对此的答复在几篇关于这个问题的序言中。首先,我认为无论怎么声称经济人或者说一个为自身利益考虑的人的存在是不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我们不需否认还有很多促动因素。一个人总是面临着多种促动因素,而经济的促动因素总是存在的。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解释,与其他资料结合,它能更充分地解释世界模式。我们能够预测多少?现在完全可以肯定的是许多情况都可以预测,虽然不能说所有的情况,但很多情况,包括私营企业、公共领域、政府官僚都可以预测。商人并非任何时候都严格按照私利办事,他们也尽量以一种自己认为于社会有益的方式办事。我们不否认这样说过于抽象。但我们只要讨论一下他们行为的一个具体方面,就可以比较全面地解释一些社会相互作用的问题。就公共利益来说,我们认为根本就不存在公共利益这种东西。最多也只能说我在此时此地受到了我认为于公众有益的想法的促动。我不说公共利益,你们知道我与你们的分歧。对公共利益这种说法我是不赞同的。既然独立的个人有其自己的利益,那么,公共利益之说在我看来就是无稽之谈了。

记者:

北京一家民办经济所的方绍伟博士说:您的理论包括实证和规范两个层面,其实证理论主要是公共选择理论,规范理论主要是以“一致同意”为核心的观念。他想了解:①这两部分理论的相互关系如何? ②有人批评您的规范理论过分理想化,您有何意见? ③您认为经济应该是交易学,有人把您的经济学称为新政治经济学,您认为您的经济理论的实质是什么? ④您与科斯、诺思的学问有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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