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以核心价值作为划分标准
任何一种快消品都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两种价值:一种是产品的实际功能价值,这个价值满足了消费者的现实需要,如面包满足了消费者需要食物的生理状态;另一种是产品的象征价值,它是产品的品牌文化向消费者及其相关群体传达的一种价值,这个价值使消费者能够向自己以及相关群体展示一种个性、地位、财富或生活状态,从而满足消费者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
有些快消品的象征价值和其实际功能价值一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在进行终端管理时往往要通过独特的终端展示进行销售。
因此,根据快消品象征价值的突出程度,可以将快消品分为象征性快消品和功能性快消品。
象征性快消品对消费者的品位、地位、财富、个性等都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象征性,因此需要设立专卖店、专柜等实体终端来树立产品和品牌形象,凸显其象征意义,它们一般是化妆品、卷烟、酒、食品饮料这四个品类中的中高档产品。
功能性快消品更突出产品的实用价值,一般使用广告、赞助等手段树立和丰富品牌的价值和内涵,不需要设立专卖店、专柜等实体终端来突出产品和品牌形象,除化妆品、卷烟、酒、食品饮料这四个品类中的中高档产品之外的其他快消品都属于功能性快消品。
2.2.3以知名度为划分标准
无论是哪个行业、哪种类型的快消品,都存在着各种层次的品牌产品,它们满足和服务于不同的市场。因此,根据品牌和产品在国际和国内的价格档次和知名度,可以将快消品分为:
①国际一线品牌、国际二线品牌、国际三线品牌、国际四线品牌;
②国内一线品牌、国内二线品牌、国内三线品牌、国内四线品牌;
③无品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