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想说说在你短暂生命中这个对你一片痴心的“女人”———人妖。
你和人妖的恋爱关系确立在你高中阶段。人妖当时在柳城已经是个赫赫有名的风云人物,据说黑白两道都有她的朋友,她的关系网撒得很广,几乎无所不能。她跟《古惑仔》里的十三妹学习,造型、性格、嗜好都向十三妹看齐。白天在自己的网吧里叼根烟闲坐着,挣点还算干净的钱;晚上和传说中真正的黑社会老大碰头,进行军火和毒品交易,还插手拐卖人口,四处寻觅良家女子,把她们输送到外地卖肉。谁要惹到她,她就会放火烧谁的屋子。屋子里的人她这样处理:男人送到屠宰场,杀了,卖他们的器官。女的只要还能接客的,她就把她们送到外地去,最远的竟然能送到台湾的窑子里去。不能接客的女人就跟男人一样处理。但女人的腰子没有男人的好卖,就卖到饭店去,和猪腰子一个价。
我怎么看她,她都不像是这样伟大的女性,她脚丫子上的泥土都没洗干净呢,多典型一个农村姑娘。你说你将进一步去调查取证,把人妖研究个透,必要时你要铲除这个女魔头,随时准备着为净化柳城而献身。我想你是有私心的,你根本不是那么有正义感的人。如果人妖真是个厉害的人物,你可能要求她把你卖到台湾去,毕竟那里有你喜欢的庞大的偶像队伍。
没曾想,你真的在调查取证的过程里献了身,当上了她的女朋友。我为你担心了好一阵子,伴君如伴虎,哪天你得罪了她,非得付出惨重的代价。难保你的家人会受苦,连我也要被你株连。我劝了你一回,叫你悬崖勒马,你叹息着,你说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已经让你无法从人妖的犯罪集团里出逃了,你要继续做女卧底,还人民一个公道。你还说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你吃点苦不算什么。我听着你慷慨激昂的言辞,对你不禁另眼相看起来。
多年后,我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和人妖纠缠在一起。你吸上海洛因了,而她能帮你搞到那玩意儿。她是靠运送毒品发家的,一个小毒品贩子。传言也不是空穴来风,至少她真的不是个善主。她这样的奇怪长相,不男不女,又没有文化,没有特长,也许除了帮人家传送毒品,她再无生财之道了。她的上级倒是个真的毒品贩子,手把手把本领传给她,最终选择隐退江湖。那上级也是个长得难看的女人,本事却很大。人妖后来把这些告诉我的时候,她本身也是江湖之外的人了,说得轻松极了。
我说:“你们都不容易。”
她笑道:“谁容易啊,女人都不容易。好看也好,难看也好,女人就这贱命。不过男人也难做,看我那老公,能下决心娶我,该是多为难了他。连我自己都不相信世界上会出现个要娶我的男人,一心只想去做变性手术。呵呵,得了,最后还是本分做女人。我老公说了,等我生了孩子,我就能长开了,有女人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