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咸丰初年(1851年),太平军在广西起事,同年,黄河在江苏徐州丰县决口。一系列事件使清政府迫不得已采用了过去一直拒绝考虑的纸币“宝钞”和“官票”。但是清朝的纸币与宋、元、明时期的古代纸币没有太大区别,都是不可兑现的政府纸币,所以不为社会接受,最后只能作罢。就在朝廷还为发不发纸币伤脑筋的时候,一种完全新式的金融事物已经悄然进入了中国,这就是银行。
“银行”在英语里是“bank”,来源于意大利语的“板凳”banco。古代的欧洲,大多是小国寡民,一国一种钱币,做生意的人在各国跑来跑去,就要不断兑换钱币,于是在街头就出现了坐在板凳上专门为人兑换钱币的小贩、摊桌,挣个过手费,他们就是最初的“银行家”。所以,银行一词在西方各种语言里都是相通的,法语是banque,德语是bank,西班牙语是banco,俄语是 。不过,古代这些所谓的“银行”仅仅是钱币兑换商而已。
文艺复兴时期前后,欧洲的银行家、商人、教会逐渐结合起来,开拓了资金融通的新领域,除了兑换,借贷、汇兑、票据等各项业务也发展起来,真正的银行出现了。因为商业资本的发展,一些银行开始允许某些票据进入流通,但是票据流通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有时间限制、地域限制,要付利息,甚至可能还有贴水,在转让之际,需要被转让方认可这些利息、期限、贴水之类的损失条件。1661年,一个叫帕尔姆斯特鲁克的瑞典人想发行一种没有期限、没有利息、可以随时兑现的票券,以便流通,于是他创办了斯德哥尔摩银行,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张银行券。从此,发行钞票的银行模式在世界上流行开来。
在中国的古代,却不存在银行发展的这种条件。有两种以上的钱币是钱币兑换商存在的前提。明朝以前,中国基本上是单一使用铜钱的国家,在地域广大的国土中使用一种统一的货币,不存在兑换问题。明朝中期以后,白银成为国家法定货币,大宗贸易和缴纳国家税赋要用白银,民间小额流通却是使用铜钱,银铜之间就有了兑换的需求,中国的钱币兑换业也就应运而生,只是这种兑换业务最终没有发展成为近代的银行。
清朝乾隆、嘉庆时期,也就是18世纪后期到19世纪前期,英国、法国、荷兰、瑞典、丹麦、西班牙等国的商人不断来到广州交易。当时,清朝政府只开放了广州一个外贸口岸,外国商人到中国,必须在广州与政府指定的行商交易,这些被指定的行商就是所谓的“十三行”(十三行倒不一定是十三家行商,有时多有时少,一般通称为十三行)。这十三行因为专与洋人打交道,被称做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