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镖局”和“标行”

在前面的讲述中,我们知道了明代的时候镖局被称做“镖行”,而且写法是“标行”,到了清朝才改作“镖局”,那么“标行”是怎样改成写成“镖局”的呢?“标行”之“标”的本意是什么呢?

据有关文字记载,关于“镖”,那是有一整套的说法的。有说是刀鞘上装饰的嵌铜花纹,有说是“刀锋”,更多的说法是“暗器”。拇指按定四指虚托,仰手打出的叫“阳手镖”,俯手打出的叫“阴手镖”,肘下打出的叫“回手镖”,还有什么“接镖还镖”之类的名堂。“镖”不是一种吉祥物,是武器。但成立“镖局”,保护商人财物安全押运,这个“镖”就失去了原来暗器伤人的味道了。

李尧臣在《保镖生活》中也谈到:“有些镖行的人能使飞镖,因此有人以为镖局的得名,就是因为使用飞镖的缘故,这实在是一种误会。所谓保镖是指保送的财货、银两,所以装着财货、银两的车辆就叫镖车;财货银两被劫去,就叫丢了镖。镖局的镖旗、镖号,都是因此命名。至于飞镖,不过是一种武器罢了。镖行的人也不是人人都能使飞镖。”

话虽如此,那么“镖局”之“镖”到底作何解释,何以由此得名,它与此行有何必然联系呢?或言之,“镖局”或“保镖”之说究竟源出于什么物事呢?

查阅镖局内部秘传的《江湖走镖隐语行话谱》,也只是说“齐云获愿,祁明走标,除忠访友”,或者是“走镖者,英雄也。白龙马,梨花枪,走遍天下是家乡”,仍然难得其解。但是,这部手抄秘本的用字上,却给人一点启示,即该书中11处用“镖”字者,有5处写作“标”。无独有偶,明代成书的《金瓶梅》的镖行、镖船,也均作“标行”、“标船”。至清末,梁启超笔下仍写作“标客”,如其《中国地理大势说》:“燕齐之交,其剽悍之风犹存。至今响马标客,犹椎埋侠子之遗。”也就是说,明代有关镖局事物用“标”字;入清后“标”、“镖”间用,但仍以“标”字居主;民国以来,均改用“镖”字,如今,则一律写作“镖”行了。

从语言学或训诂学来看,这无疑是一例通假字现象。一般说,汉语假借字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无其字而代以别字,另一类是本有其字而代以别字。语言学家认为:“前一类可以说是不造字的假借,后一类是在用字当中的假借。在用字当中既然本有其字,为什么还要另外写一个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写书者仓促间写了一个音同的别字,后来被认同下来;另一种原因是某一时期、某一地区、或某一师承,经常习惯以某字代某字用,后世传写也就一仍其旧,这从《周礼》故书和长沙马王堆汉墓所出帛书可以略知消息。”到了清朝以后,人们把“标”字改写为“镖”,这也是一种假借现象,“镖行”本应作“标行”。

另据文献显示,所谓“夺标”,就是夺取锦标,源于历史上南方的龙舟竞赛。锦标是一种锦制的旗帜,用来奖励龙舟竞赛中的获胜者。这项活动,区域较为广泛。每年四五月间,茧实麦小收,老百姓稍有空闲,便聚集在一起,像北方人冬季喜欢举办个“社火”一样,举办一些自娱自乐的活动。龙舟竞赛就是此类。唐白居易《和春探》诗第15首中说:“齐桡争渡处,一匹锦标斜。”说的就是这种“夺标”活动。唐代另位大诗人元稹也在《竞舟》诗中说:“楚俗不爱力,费力为竞舟。买舟俟一竞,竞敛贫都赇。……此时集丁壮,习竞南亩头。……建标明取舍,胜负死生求。一时欢呼罢,三月农事休。”诗中的“建标”之“标”,即竞舟者拼力争夺的锦标。之后的五代和明清诗中亦多有龙舟竞标的诗说。

由此可见,古代竞舟游艺的“标”,系指获胜的荣誉标志“锦标”,亦即锦旗。在标行说来,其“标”则发生了语义偏离,即被以隐喻的方式视为当行所具体护卫的对象。因而,简言之,“标行”即“保标”的行当;“保标”,即以武术保护指定的对象,如人财的安全。同是竞技,但已从一般游艺竞技转为拼命性的武术较量,对抗的性质已从娱乐转化为敌我抗争。

上述事实说明,有人以为镖局的得名,就是因为使用飞镖的缘故,这实在是一种误会,至少在明朝镖局出现之初,“标”的含义是指一种特定保护对象,与飞镖这种武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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