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中,向有你的地方走去。我每一步的疼痛,可曾踩入你的心中?
一路向西。
姑苏离长安,到底有多远啊。我真后悔没有好好学习中国地理。少说也有一千公里吧,一小时走三公里,一天走十个小时,也只是三十公里,得要走一个多月!My God!
几年前,如果谁对我说,要从苏州步行到西安,我一定以为他疯了。可是现在,我真的要这么做了,没有汽车,没有火车,更没有飞机,甚至连自行车都没有,这要走到猴年马月去呀。
一离开姑苏,我就犯了愁,我穿越得太远了。在汉朝,连马车都很少,很珍贵,只有当官的和有钱人才能坐得起,相当于后来宝马以上级别的轿车。
两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从来没有离开过姑苏,现在要凭着两条腿,走到长安去。
不知道汉朝的坏人多不多,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的坏人,虽然实际上我已经二十三岁了,可是我的身体才十三岁。
不过,老爷要我们去投奔一位公主!这让我有点兴奋,一位真正的公主!我在小说里虚构过公主的生活,现在要亲眼看看公主,而且还要跟她生活在一起,受她的庇护,说不定,还有希望碰到主上,我又开始YY起来,不禁咧嘴笑了。
忽然想起老爷临死前的惨状,不禁又黯然起来。
“我会为爹爹报仇的。”冯倾城忽然说。自从离开冯府,这还是她第一次开口说话,一个小女孩的沉默让人心痛而且心慌。她美丽的小脸上几乎看不出表情,只是偶尔闪过悲痛和仇恨的光。
不等我说话,冯倾城又冷冷地说:“我恨那个趾高气扬的姑苏郡主。”
我愣了一下,那天看见姑苏郡主的时候,她不是惊为天人,并想成为那么美丽的女人吗?我柔声道:“倾城,爹爹说,她是我们的娘亲——”
“不,她不是,姐姐,我们没有娘亲!”冯倾城冷声道。
这孩子太悲伤了,我拉紧她的手,沉默着。也许姑苏郡主也有她的无奈,不然,贵为郡主,如何不能与自己的女儿相认,这十几年来,她也不好过吧。
“我会杀了江都中尉的。”冯倾城咬住牙。
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我打了一个寒战,想起了苏子路,他现在应该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了吧。
偶尔有穿着粗麻布衣服的人从我们身边走过,好奇地打量一眼这两个小姑娘,心里想,这两个小姑娘真漂亮。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
谁也不会关心不相干的人的去向,更不会关心不相干的人的痛苦和死活。
“姐姐,我的脚好疼!”冯倾城也顾不上地上脏了,一屁股坐在路边,皱着眉头,揉着穿着绣花鞋的小脚。
她这么一说,我的脚也火辣辣地疼起来。我们已经走了三天了,风尘仆仆的,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翠色来了。我挨着冯倾城坐下来,也不顾什么大家闺秀的风度了,脱下鞋子,解罗袜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脚上磨出了燎泡,破了,淡淡的血浸透了罗袜,罗袜紧紧地粘在烂了的皮肉上。
冯倾城的脚也一样。
“怎么办?”我又吸了一口冷气,龇牙咧嘴。
冯倾城重新穿上鞋子,“多走几天就会好了吧。”她忍着疼,站了起来。
脚钻心的疼,每走一步就像刀割一样,姐妹俩相互搀扶着,速度明显地慢了许多。
冥冥中,向有你的地方走去。我每一步的疼痛,可曾踩入你的心中?
黄昏的时候,到了一个小镇上。小镇很冷清,窄窄的街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我们走进镇上仅有的一家小客栈。
老板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笑眯眯的像个弥勒佛,看起来是个和气生财的人。他看了我们一会儿,问:“两位小姐要住店?”
我点点头,摸了摸怀中的一包银子,这么多银子,足有一百两吧。据我了解,古时候几钱银子就能买一头大肥猪了,换句话说,我的怀里揣着至少两百头大肥猪呢,一念及此,胆气大壮,“我们要一间上房,准备好洗澡水,把晚餐也送到房中,另外,给我们买两套适合我们穿的衣服。”我啪地把一锭银子放在柜台上,老板的眼睛立刻红了,赶紧揩了揩口水,有钱就是好,无论是在汉朝还是在二十一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