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表,他俊美,偌大的京城里也鲜有男子能和他相比;论才华,他睿智,足以配得上她。为什么她要跑?她是讨厌自己这个身份吗?真是奇特的妩音,不会因为他的身份而向他谄媚。
妩音轻轻地扯开他的手,他的手修长、洁净,全身都是尊贵的气息,这和裴奉飞是完全不一样的。只是这副翩然的身躯内,藏着污秽的灵魂。
她与他保持着一步之遥,冷冷地说:“五王子,小女子失礼了。”
“妩音,你可愿意做我的妃子?”他直接问出口。他感觉喜欢这样的女子更甚于喜欢嫩玉。
妩音摇摇头,“小女子已是有夫之妇。”她是裴奉飞的妻子。
有夫之妇?真是一个让他惊愕的消息,为什么她不是一个小姐?她的身段、她的样子哪像呢?他一直以为她是个未出阁的女子。
这一怔间,妩音已悄然走出好远。
隔着人海,他看着她的背影,那般匆忙。为什么不是相遇在她未嫁之前?这就是心痛吗?对她的这种感觉,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喜欢?
他想把她留在身边一生一世,因为她的蕙质兰心,因为她淡雅如兰的气息。
只是她已是他人妇。如今他的手上只残留着她的香味。
这是她推辞的理由吗?只因为他是五王子,竟连笑容也没有了,为什么呢?
这是一个天赐的可以飞上枝头做凤凰的好机会,可她却不要。
他想,纵使是使妇有君,他也不能让她从他的指间溜走了,她一定过得不好,所以才会抛头露面地出来,所以才会四处飘零。
他推开人群,一直跑着往前追,却不见她的芳踪,残留在指间的香气也已消失殆尽。妩音,妩音,这个好听的名字,深深地嵌在了他的心间。
他相信,有缘一定会再相见的,老天让他遇到这样一个才华横溢与众不同的女子,给过他多次机会,一定还会再给他机会的。等再见之时,不管她身份如何,不管她愿意与否,他都要把她留在身边。征服一个女人并不难,虽然他没有很多时间花在这上面,但是为她,他觉得值。
妩音平复了一下心情,一看见那破庙,就有股温暖涌上来。她吐了口气,轻轻地走了过去。
她真是受惊了,幸好他没有跟来,不然,非被他抓到裴奉飞不可。
这也让她见识到了他们的力量,他们的行动快得不可思议。以后一定要格外小心,不然就真会落到他的手中。
“跑得那么急,发生什么事了?”他迎了出来,脸上带着关切的神情。
她摇摇头,轻轻一笑,“没什么事,就是怕你等急了。幸好你没有进城,以后真的要更加小心了,五王子在城里。”
“你认识五王子?”他的目光在她的脸上探询着。
“没有,听说的,城内有很多官兵在抓你。”
他放心下来,怎么可以怀疑妩音呢?她怎么会认识那些大人物?如果真的认识,那五王子定会放着她不抓。他叹了口气,有些抱歉,“都不知要说什么好了,要是说连累你,你又会生气,可这是事实。”
妩音扑哧一乐,“知道还要说,赶紧吃了上路吧。”
有时候,他还是蛮可爱的。
行一步,探三步,小心翼翼地避过险地,躲过追查。那些官兵大部分的注意力还在山道上。
一路上风餐露宿,越往前走越安全了,风声也不紧了。听说皇上生病了,三个王子当然会放下追杀裴奉飞的小事,去病床前争相尽孝,那才是大事。
望着绿得让人心醉的青山,潺潺流水在山脚下流淌,无数野花一片烂漫。山脚处低矮的小山村、狭窄的小路,真是个古老的地方。这就是阿萝山,依山傍水,静得让人不敢大声呼吸,怕惊散了那份安宁。
他指着远远的一处,“我们的家在那里,看到了吗?后面有大片的稻田和桑树,就是那里。”他有些兴奋,终于到了,他带着他的娘子妩音回到了自己的家。
好温暖的一个字啊。家,不再是一个人的家。
站在山头,这里连绵的大山能阻隔很多人,只有羊肠小道与外界相连,就像世外桃源一样。他说,当初幽王兵败才不得不经过那里的。
后来,阿萝山还经历过一次战火的洗礼,是他带兵来平乱的。从此,“裴奉飞”三个字,就深植在阿萝山老百姓的心里。谁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可怜孤儿,能变得那样高大英勇。
跋山涉水地到了阿萝山,为的不是过什么富贵的生活,几间残旧的土屋远远要比京城的将军府感觉真实贴切。没有人记得这里是他的家,残垣断壁、蛛网满布。多少年了,虽一直没有再回到这里,但他却从未忘记这里才是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