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方式,我们的道德共同体的观念一定会得到扩展。人类——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只是居住在这一星球上的一个物种。像人类一样,其他动物也会受到我们的所作所为的影响。如果我们危害或虐待它们,它们就受到了伤害,正如当我们以那种方式对待人时,人会受到伤害一样。边沁和穆勒是正确的,他们坚持,在我们的道德算计中,对动物的利益一定要予以重视。正如边沁所指出的,与因为种族、国籍或性而排斥某种创造物一样,在道德思考中因为其物种而排斥某种创造物也是不正当的。公平要求道德共同体的扩展不仅要穿越空间和时间的界限,也要穿越物种的界限。
正义和公正
古典功利主义被批评为在考虑正义和公正的价值方面是失败的。我们已经介绍过复杂情况能够有所补救吗?
一种批评与惩罚有关。我们可以想象一种情境:诬陷一个无辜的人会推进一般福利。这显然是不公正的,而如果把功利主义原则作为我们的终极标准,就很难解释这为什么是错的。更一般地,如康德所指出的,功利主义对惩罚的基本辩护是以把个人作为“手段”为根据的。
如果一般的功利主义标准能够为以人的应得来对待他们的政策提供辩护,它就会多少允许对惩罚持不同于功利主义者习惯上所持的观点。(事实上,因而产生的惩罚的观点会终结康德观点。)在惩罚某个人的过程中,我们以不同于对待其他人的方式来对待他——惩罚包含了公平的失败。但是根据我们的观点,他过去的作为能够证明这是有正当理由的。这是对他的所作所为的回应。这就是为什么诬陷一个无辜的人是错的,因为这个无辜的人没有做任何应得被挑出来如此对待的事。
然而,惩罚的理论只是正义主题的一个部分。正义的问题在任何一个人被与其他人不同对待的时候都会出现。假设一个老板必须选择提拔两个员工中的哪一个,而且她只能提拔他们中的一个人。第一个候选人已经为公司努力工作了很多年,在需要的时候,他承担了很多额外的工作,停止休假来帮助完成工作,等等。另一方面,第二个候选人总是只做要求他完成的最低限度的工作。(我们可以假定他没有借口,他只是选择不很努力地工作。) 很显然,这两个员工将得到大不相同的对待:一个会得到提拔,另一个将不会。根据我们的理论,所有这些都是对的,因为考虑到他们每个人过去的表现,第一个员工应得比第二个员工更高的位置。
在与公正相关的范围内,除了根据平等对待的基本方针,没有任何别的方针,一个人的自愿行为能够被证明为有正当的理由。这与这个问题的普通观点相反。人们经常认为对个人来说,根据外在的美丽、超级的聪明或者其他与生俱来的天赋而得到回报是对的。(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只是因为他们生来就有的、自然给予的更多的礼物而等到更好的工作,或者分享生活中美好事物的更大份额。)但是,经过反思,这些似乎都是不对的。人们的天赋不应当得到回报,人们拥有它们只是约翰·罗尔斯
(John Rawls)所说的“自然的抽签”的结果。假设我们例子中的第一个员工失去了提拔的机会,虽然他努力工作,但第二个员工拥有对这个位置有用的天赋。即使老板能够证明,根据公司的需要,这个决定是正当的,第一个员工还是会理所当然地感觉到有一些不公平。他比第二个员工工作更努力,但第二个员工却因为他没做什么应得的事情而得到提拔以及随之而来的好处。根据我们的观点,一个公正的社会,是一个人们在其中可以通过工作( 工作的机会对每一个人开放) 而提高他们的地位的社会,但他们不能只是因为生来的幸运而拥有更高的地位。
结论
令人满意的道德理论是什么样的?我已经勾画了对我来说最有道理的可能性。然而请铭记很多伟大的思想家已经试图设计这样的理论是有启发意义的,并且历史已经证明,他们只是部分
地成功了。这意味着,无论我们的观点是什么样的,不要对我们自己的观点做出太宏大的断言都是明智的。但是,乐观主义者是有理由的。正如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 )观察到的,地球还将再存在100 万年,而现存的文明才只有几千年,如果我们不自我毁灭,道德哲学和其他人类的追问一起,还有漫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