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女性主义与关怀伦理学(3)

只有有人像科尔伯格那样假定,原则的伦理比强调亲密、关怀和个人关系的伦理更为高级,杰克的回答才会被判断为处在更高的水平上。但是为什么我们应当做这样的假定?大多数道德哲学家赞同原则的伦理,但是,这可能只是因为大多数道德哲学家是男性。

“男性的思考方式”诉诸非个人的原则——抽象掉给每一种情境以特殊风味的细节。吉利根说,妇女则发现很难忽略这些细节。艾米担忧“如果[海茵茨]偷药,那么他就可能让他的妻子得救,但如果他真的偷了,他就可能进监狱,那么他妻子的病可能就又加重了,并且他也不可能再得到那种药了”。杰克归纳出了“人的生命的价值超过了金钱”的情形,却忽略了所有这些细节。

吉利根暗示,妇女基本的道德导向是关怀其他人——以个人的方式“关怀”其他人,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关心人——并满足他们的需要。这解释了为什么艾米的回答起初看起来似乎混乱而不确定。对他人需要的敏感引导妇女“专心于他人的意愿超过了她们自己的,把他人的观点容纳进她们的判断”。这样,艾米不可能拒绝药商的观点,她可能只是坚持与他进一步交谈,试图以某种方式与他和解。吉利根说,“妇女表现在道德判断上明显的冗长和混乱的道德弱点,与妇女的道德勇气,以及对关系与责任的超越一切的关心是不可分的”。

另一位女性主义思想家继续了这个主题,并且把它发展为关于伦理学性质的杰出观点。1990年,弗吉尼亚·赫尔德(Virginia Held) 概括了重要的女性主义思想,她说:“关怀、移情、同情他人、对其他每个人的情感的敏感,这些都可能在实际的情境中,比抽象的理性规范或者理性的算计更好地指导人们理解什么是道德所要求的,或者至少它们是适当的道德的必要元素。”

在转向这个思想对伦理学或伦理学理论的含义之前,我们可以暂停下来,思考一下“女性的”究竟是怎样的。妇女与男人对伦理学的思考方式真的不同吗?如果这是真的,如何描述这种呢?

妇女与男人对伦理学的思考方式真的不同吗?吉利根的书出版后,很多表达妇女声音的著作被撰写出来,但是,妇女和男人的思考方式是否真的不同还是不很清晰。然而,有一点似乎是确定的:即使他们的思考方式真的不同,差别也不可能很大。首先,他们之间的差异是着重点的差异,而不是基本价值的差异。这个差异不是女性会做出男性无法理解的判断,或者相反。即使

有时男性也不得不靠被提醒才能理解,但他们还是能够理解关怀的关系、移情、适当的敏感的价值,并且,他们能够同意艾米提出的对海茵茨困境的最好解决是两个人以某种方式和解。对他们的观点,妇女也不是不同意“人的生命的价值超过了金钱”。坦白地讲,两性并不是生活在不同的道德世界中。

然而,假设我们承认,在更倾向于根据原则思考和更倾向于采纳一种关心的视角二者之间存在风格上的差异,那么前一种风格就绝对是男性的,而后一种风格就绝对是女性的吗?显然不是。也有女性专注于原则而男性充满关怀的情况。所以,即便存在思考风格的差异,也没有哪一种风格绝对是男性的或绝对是女性的。

我们还不应该这么快就放弃存在典型的男性和女性视角的观念。男性和女性之间有很多一般的差异,只是这些差异并不适用于每一个个体。妇女通常比男性矮,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妇女都比男性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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