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斯康写了另一个小册子,这次把杜鲁门说成是一个凶手,因为他下令轰炸广岛和长崎。当然,杜鲁门认为轰炸是有正当理由的——它缩短了战争,挽救了生命。对安斯康来说,这远远不够。“对人来说,选择伤害无辜作为达到他们目的的手段,”安斯康写道,“永远都是谋杀。”为了论证轰炸挽救的生命要比它夺去生命更多,她写道:“现在来看吧,如果你不得不在烫死一个孩子和让一些巨大的灾难降临到1 000 人身上——或者100 人,如果1 000 人不够的话——之间进行选择,你会选哪个?”
重要的是,根据安斯康的观点,有些事情无论怎样都不可以做。即使我们通过烫死一个孩子就可以完成巨大的善,那也无关紧要,就是一定不能做这样的事。(炸弹在广岛爆炸,烧着了半空中的鸟,事实上,它也导致了婴儿被烫死:人们死在河流里、水库里、水槽里,徒劳地试图逃离热浪。)我们不可故意杀害一个无辜者,这是一个不可违犯的规范,而且还存在一些其他规范:
这已经成为希伯来—基督教伦理学教诲的特点:存在一些无论出现什么令人恐惧的结果都要禁止的事情,例如,为了任何目的去杀害一个无辜的人,然而带来善;代替受罚;背叛(我的意思是指在庄重的事情上,通过允诺值得信任的友谊来得到别人的信任,之后又把朋友出卖给他的敌人);盲目崇拜;鸡奸;通奸;虚假的信仰表白。
当然,很多哲学家不同意这种观点,他们坚持:如果环境要求,任何规范都可以打破。安斯康在谈到这一点时说: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哲学家中没有谁显示出他们意识到,存在这样一种与他们的观点相抵触的伦理:像谋杀那样的禁令在面对一些结果时不能生效,这在他们所有的人中间都被视为相当明显的;但是,这些禁令的严格性当然有其重要性:你不必为对结果的期望和恐惧所诱惑。
安斯康的丈夫彼得·吉奇(Peter Geach )也是一位出色的哲学家,他俩是20 世纪的“道德规范是绝对的”这一学说的最重要的拥护者。
绝对命令
“道德规范没有例外”的思想很难得以辩护。解释我们为什么应当允许规范有例外的情况是很容易的——我们可以简单地指出,在某些情况下,遵从这些规范会产生极为恶劣的后果。但是,我们怎么能够解释为什么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还不应当允许规范有例外的情况?这是一个令人退缩的问题。一种方法是,我们可以说,道德规范是上帝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命令。除了这个,我们还能说什么?
在20 世纪之前,有一位认为道德规范是绝对的的大哲学家,他提供了对这种观点的著名论证。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 )是现代思想上最伟大的人物。他论证道,举一个例子,撒谎从来都是不对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不诉诸神学的考虑,而是坚持,理性要求我们从不说谎。为了看清楚他是如何得出这个著名的结论的,我们可以先概述他的伦理学的一般理论。
康德注意到,人们使用应该这个词经常与道德无关,例如:
● 如果你想成为更好的国际象棋手,你应该研究加里·卡斯帕罗夫的比赛。
● 如果你想上大学,你应该通过SAT*。
我们的很多行为都被这样的“应该”所约束。其模式是这样的:我们有某一欲望(成为更好的棋手、上大学),我们认识到,某个行为过程会帮助我们得到我们想要的(研究加里·卡斯帕罗夫的比赛、通过SAT),这样我们就得出结论:我们应当遵循这些指导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