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关于功利主义的争论(8)

这个类型的功利主义——顽固的、拒不认错的功利主义——提出了对反功利主义论证的三个回应。

第一个回应:所有的价值都有一个功利主义的基础。功利主义的批评者说,这个理论不可能搞清楚我们最重要的价值的含义——例如,爱和友谊的价值、正义和权利的价值、信守诺言的价值。因此,在诉诸正义的论证中,功利主义不可能搞清楚,当撒谎会使全部的善最大化时,为什么我们不应当撒谎,让无辜者承担罪责。换句话说,批评者宣称,一些价值独立于功利,他们说,信守诺言或者尊重他人隐私会使人们更幸福的解释,并不能使它们是善的的原因得到透彻的说明。

但是,根据斯马特那样的哲学家的观点,我们应当认真地、逐一地思考这些价值,并且思索它们为什么是重要的。在真实的世界中,当人们说谎时,其他人受到伤害,而他们自己则名誉受损。当人们不守诺言,或者没有报恩时,他们会失去自己的朋友。当人们不尊重彼此的隐私时,会感到尴尬和屈辱,并且每个人都会感到更易受伤害。当人们不比关心陌生人更加关心他们自己的孩子时,孩子会感到没有爱,有一天他们也会对父母不好。总之,功利主义并不是与我们不应当撒谎、不应当侵犯他人的权利、不应当不守诺言的思想不一致,恰恰是功利主义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应当不做那些事情。

而且,如果没有功利主义的解释,这些责任会显得很神秘和难以理解。有什么能比某些行为“在自身中”正确——如果它们没有产生有利的观念——这样的思想更神秘?有什么能比我们拥有那样的“权利”——这些权利与承认它们所产生的利益无关——这样的思想更难以理解?根据这种思路,功利主义不是与常识不相容,相反,功利主义证明了我们所拥有的价值。所以,我们最深的忠诚一定是对于功利原则的。如果撒谎能使幸福最大化,那么我们就应当撒谎。

第二个回应:当情况是例外时,我们的内在反应不足以相信。虽然有些不正义的情况服务于公共善,但那些情况是例外。撒谎、不守诺言和侵犯隐私通常引向不幸福,而不是幸福。这种观察形成了另一种功利主义回应的基础。

再次考虑麦克克洛斯基的受做假证诱惑的那个人的例子,为什么我们会立即并且直觉地相信陷害无辜者、去做假证如此错误?有些人说,理由是纵观我们的生活,我们已经看到了这样的欺骗导致的悲惨和不幸。于是,我们直觉地谴责所有这样的谎言,甚至那些并未导致悲惨和不幸的谎言,但是,当我们谴责那些并未导致不幸的谎言时,我们的直觉能力没有奏效。毕竟,我们的直觉反应有一个功利的基础。因此,在面对不寻常的情况时,也许我们应当相信抽象原则而不是我们的内在反应。

第三个回应:我们应当聚焦于全部结果。当要求我们考虑一个能使幸福最大化的卑劣行径时,这个行为经常以这种方式呈现给我们:鼓励我们聚焦于它的坏的效果,而不是好的效果。相反,如果聚焦于这个行为的全部(all)效果,功利主义可能似乎更有道理。

现在再考虑麦克克洛斯基的例子。麦克克洛斯基说,判一个无辜者有罪是错的,因为它不公正。但是,如果骚乱和私刑继续,其他的(other)会被伤害的无辜者怎么办呢?那些被暴徒殴打和折磨的人所要承受的痛苦怎么办呢?如果这个人不撒谎,那些将会发生的死亡又怎么办呢?孩子将失去他们的父母,丈夫或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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