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与哲学》:诉诸无知的谬误(2)

确定举证责任也许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1986年,“挑战者号”宇宙飞船爆炸夺去了七条生命。事故起因是O型圈出了问题,它在发射时的空气制冷过程中没有起作用,从而导致燃油外泄,最终引发了致命性的爆炸。莫顿齐奥科尔公司是这种O型圈的制造公司,而且在飞船发射之前,该公司的工程师就预测了O型圈引发危险的可能性。过去,如果有人对飞船发射的安全性提出了合理质疑,在发射继续前,就必须要有牢靠的证据来表明假设的危险并不存在:举证一直是那些声称发射是安全的一方的责任。但在这一案例中,推定正好反过来了:飞船被设想是安全的,任何提出质疑的人为了阻止飞船发射都必须决定性地证明存在真正的危险。莫顿-齐奥科尔公司的工程师能够列出担心的合理理由,但他们不能证明O型圈在寒冷环境中真的会失效,并引起爆炸。由于举证责任被错误地放置给工程师们来证明O型圈是危险的(而不是发射团队来证明O型圈是安全的),发射继续进行了,诉诸无知最终导致灾难结局。

我希望提出一个原则让读者自己去思考,但我担心这一原则看起来极具矛盾性和破坏性。这个有争议的原则是:当没有任何根据支持一个命题的真实性时,相信这一命题是不可取的。

——伯特兰·罗素:《论怀疑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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