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些人。
出席了同代人的丧礼,行前,有感而发,用五四年代的文艺腔对身边的人道,唉,若我猝死,请将我草草埋掉,我不想让朋友怀着伤心替我办理追思。
岂料身边的人把眼朝天一望,露出眼白,露出很不屑的神态,直接提醒我:喂,大佬,咪畀人叫你几声大佬,你就真系以为自己系大佬。你以为你是谁呀?蒋介石?你以为今夕何夕?民国初年?今时今日,想有资格被“草草埋掉”都几难,你以为系卑微,其实系奢侈。依家个个都系火葬,人已死,再烧一次,等于再死一次。有钱人全尸被埋,只死一次;普通人家,就要死两次。
咁又讲得啱。
土葬是浪漫而贵族的死亡处理,但若像张爱玲般把骨灰撒于大海,却又略嫌刻意矫情。世上毕竟只有一个张爱玲,余者莫学,学者自侮。那么,最理想的死亡处理可能就是简简单单的六个字:依习俗,求×其。
一于咁话,一于依习俗,一于求×其。不求特奢,不求特简,顺心随意就好了,办事人想点就点,反正死者已矣,一无所知。
说回那天出席丧礼之事,或因心里仍在细味有关“草草埋掉”的奢华梦想,当坐在旁边的黄碧云低声问我,三月七日的朋友追思会如何筹办,我竟将之听成“你的丧礼如何筹办”,心底一惊,暗想这个女子怎么知道我最近跟身边的人谈过死亡问题,乃支支吾吾,答曰,唔知呀,未谂到啊,求其啦。
后来她再问一次,我才听得清楚。
或许“求其”确是最好的态度。死者已无发言权,最好交由亲友全权决定;即使死前已立下丧礼要求,亦等于强迫亲友顺从己意,未免霸道。所以,放手吧,眼睛一闭,任由处理,点话点好。
黄碧云便有这种豁达。她画了一张西蒙.波伏娃像,送给我,并应我要求,在画的背面签名兼写了一个文字玩笑:“马家辉,百年归老,做乜都得。此证。”同代人,有了一些年纪,终究要半真半假地对朋友嘱托一些或喜或悲的事情了。
我遂想起一位女子对另一位女子说过:你记得跟丈夫讲明,你若死去,不管他如何百般讨厌我,仍请他务必通知我。我不想缺席你的丧礼。
处理得宜,“有备无患”。但问题是,人过四十,谁先死,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