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传销陷阱(1)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近年来,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非法推销劣质或走私商品、大肆偷逃税收的传销活动,发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而且还有融入黑社会乃至向经济邪教发展的趋势。

最近两年,传销组织开始向大学生渗透,一些非法传销活动变换手法将黑手伸向初出校园、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仅2007年以来,江西省南昌、新余两地的公安、工商部门解救了多名被传销组织诱骗的高校大学生。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分局最近捣毁一处传销窝点,113名传销人员中有104人为大学生。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介绍,2007年以前查处的非法传销人员以无业游民、农民工居多,而2007年以来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占到了近八成。传销组织之所以把黑手伸向大学生,一来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辨别事务真假能力不强,二来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大,着急找到份工作,很容易误入歧途。

毕业于郑州大学英语系的王梦就差点被传销组织骗走。当时王梦在上大四,很多同学都在忙着找工作,王梦自己也很着急。突然有一天,一个很久没联系的高中同学给她打电话,说在广州有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极力推荐她去。王梦听了高兴地不知所措,立马买了火车票坐上了去广州的火车。快到站的时候王梦也冷静了下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犹豫了好久才决定放弃这个诱人的工作机会回学校。她到了学校和以前的同学一联系才知道,这个在广州的同学一直在做传销,还骗过好几个以前的同学,王梦惊得一身冷汗,暗自庆幸自己没有掉进陷阱。

除了经由朋友同学欺骗被迫进入传销组织,还有很多80后大学生直接参与到了组织传销的活动中并成为犯罪活动的主力军,其中本科生、研究生、毕业之后的上班族都有,对社会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也让他们一步步朝监牢走近。

2009年底,宁乡县法院在设于中南大学的远程观摩法庭开审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远程观摩法庭座无虚席,连过道上都挤满了人。该院400余名师生坐在这里进行旁听。

该案主犯王江飞在法庭上追悔莫及:“今天来到校园,见到同龄的大学生们感觉很熟悉……我很后悔,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希望能够继续回校园读书……”

王江飞在重庆就读某大学时被人引诱加入传销组织后,又将女友拉入泥潭,最后双双站上被告席,此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4名被告人都很年轻,均是“80后”,其中最小的冉隆清只有23岁。被告人王江飞和吴鹏、苟华平都是四川平昌县人,而冉隆清是重庆市万州人,是王江飞的女友兼校友。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江飞、冉隆清、吴鹏、苟华平等人组织90余人在长沙市望城县、宁乡县等地区,以推销天津天狮公司的化妆品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2800元一份的产品费以获得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织层次,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胁迫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几个人负责管理家庭和领导传销人员,非法开展传销业务,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多名。四被告人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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