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的早晨,我接到了Paul的电话,他告诉我两个嫌疑人已经落网了,据说其中一个是在星期天的晚上偷偷潜回到公寓,还没有踏进大门就被埋伏在两边的警察压在了地上,束手就擒;另一个则是在亲戚家里被抓获的。另外,Paul已经在高老师的要求下与纽卡大学的Accommodation Office(住宿办公室)取得了联系,为高老师在学校安排一个安全的住所。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问我是否有兴趣做警局的专职翻译,虽然需要参加一个特定资格的考试,但是如果我愿意的话,他可以帮我安排这些事宜。最后我还是婉言谢绝了,一来在纽卡俱乐部有份比较称心的工作,二来实在不想因为在警察局这种是非之地工作而让家人担心。
三天之后,高老师已经搬到了学校安排的职工宿舍,并且到警局去帮助Paul成功地认出了嫌疑人。据事后了解,那个冒充警察的人是当地的混混,因为吸毒成瘾,又囊中羞涩,便打起冒充警察行骗的主意。那个高个子的年轻人是他的表弟,今年还不满18岁。两人曾经成功地冒充警察从一个中国人手里用同样的方式骗取了30多英镑,而那个中国人一直没敢去报案。我想这倒不是因为那个中国人胆小怕事,而是我们一直秉承破财消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反而给他们找到了可乘之机。
三个月后,三个嫌疑犯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由于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假扮警察的那个家伙被判处五年监禁,而他的表弟由于不满18岁所以被从轻发落,到公共社区无偿服务150个小时。住在三号的妓女作为同谋,则要在监狱里蹲上一年。
如今,高老师已经圆满地完成了考察任务返回了上海,虽然身在中国,但每次我们联系的时候,他都仍然不忘提起这次有惊无险的英伦奇遇,以及那些帮助过他的英国皇家警察。他写道:
英国警察局和外籍当事人打交道时,无论此外籍人士英语讲得多好,必须由他们雇佣的通过他们考试的专职译员做翻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这就是当时警局请小疯当翻译的原因。
当我在纽卡大学职工宿舍住下后,为了安全起见,我没同任何人(除小疯之外)有联系。一天下午,Gateshead警察局的Paul先生在房管员的陪同下敲开了我的房门。他进门后的第一句话便是向我道歉,并向我保证嫌犯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他告诉我,嫌犯还未认罪,因此他们需要我的指纹作证据,必要时警局还会请我出庭作证。随后他手把手地教我如何取下指纹,也记下了我的电话号码,许诺他会和我联系。临行前他诚恳地对我说,英国警察是世界上最好的警察。为此我还专门参观了一次纽卡市法庭,确认了一下我作证时应该站立的位置,以便有个心理准备。在我即将回国前,Paul先生终于打来了电话,一是告诉我那两个嫌犯已认罪,我不再需要出庭作证,二是向我通报了对那两个“假警察”的宣判结果。当得知我即将回国的消息,他祝我一路顺风,并欢迎我有机会还能来英国旅游。我此时的心情用“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来形容是恰如其分的。
很怀念在英国度过的那段日子,也庆幸得到英国皇家警察和小疯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