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我的家乡

之一

当年网络上有个命题作文,叫做《我沦陷中的家乡》。这个文章征集开始了好长时间之后我才知道,当时也想动笔写上一篇,但始终没有写,因为不知道怎样下笔。不知道怎样下笔的原因很简单,我的故乡没有沦陷过。

很多人回忆自己的故乡,是如何的山葱水美。关于这个,我没有多少印象。我生长的这个城市,一直就不是以这些而闻名的。即使有什么“燕京八景”,甚至这里还有一个山头以红叶而著名,这里也算不上山清水秀。北京的水就不提了,基本都是苦水,一旦有一眼甜水井都能成为地名。而那红叶,只要去看看美洲相似纬度的地方,就发现那个红最多只是像点燃的火柴而已,美洲那边的红叶像燎原的烈火。

北京的其他东西也算不了什么,即使是栗子面的窝头也不过是个噱头而已。旧北京盛称的八大名楼,基本是鲁菜馆子,号称北京特产的果脯蜜饯,是因为当年水果储存不易,而且只有一个味道:死甜。

但一个人的家乡不是用这样的方式得到怀念的,那应该是一种味道的综合,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思念与感情。但我没有。

我出生的院子里有一间小柴房,据说李大钊就是从这间柴房里被抓走,然后上了刑场。这是我童年时听到的第一个传奇故事。

后来渐渐长大,家也搬了很多次,虽然房子越搬越大,但离城区越来越远。不认真按照老师的要求读书的后果,就是没有机会上大学。父亲很无奈地说,就上技校吧。于是,学校里多了一个学习可控硅的工人师傅坯子。

我的学校生活除了抽烟、打架、单相思以外,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学校位于著名的钢铁企业厂区,我们最无聊的时候,就每天逃学坐在山坡上看从厂区里飞出来的麻雀。根据颜色就可以知道,该麻雀是经常生活在哪个区域的。从焦化厂飞来的肯定是黑的,而从炼铁厂飞来的偏红,要是该麻雀很干净,肯定活动于制氧厂。

我的几个同学分到了氧气厂,令我们这些在炼铁厂每天跳铁沟的朋友很是羡慕。跳铁沟是名副其实的“跳”。铁沟是高炉炉台上的沟,里面流的是铁水。我每天的工作都需要跨过这些沟,我每天就在这些沟上跳过来、跳过去。

某天,氧气厂管道爆炸,我的那几位值得羡慕的同学被炸死了。在去灵堂的路上,我身边一位起码跟我一样强壮的同学在不停地发抖:他的任务是给死人穿衣服。我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表示对他的不屑。能这么做,是因为我手里有一瓶二锅头,而且已经被我喝了半瓶。

给死者穿完衣服,然后看殡仪馆的人给他们化妆。要是不化妆就不用开追悼会了,因为人烧得像木炭。临到布置灵堂的时候,到场最大的领导发现化妆师偷懒,没有把脖子也涂上白粉。时间已经不够把我那位同学再推回化妆间了,只有让我来抬起她的头,领导把一条白围巾围在她的脖子上。

这是我与死亡最接近的一次。回家后,第一次想把自己灌醉。但最想喝醉的时候,最不容易醉。我喝光了家里所有的酒,就是不得一醉。

顺便说一句,这些同学在死后还要有一道程序,我们称之为“填表”。这表全称是“违规表”,它惟一的意义是证明该事故是由于操作人员自己的责任造成的,并且扣除当月奖金。谁说我们这里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死人都没逃过扣除奖金的待遇,反正他们也不会去领了。那个领导给围上围巾的女同学,已经怀孕三个月了。

之二

我在工厂的最大乐趣,就是每天在班前会的时候,听我们那个在我看来是半文盲的班长宣读《北京市民文明公约》。那里面有一个词叫“便溺”,我的班长总把它读成“便弱”。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每天让我们这些成人学习最基本的文明事项,大概是觉得我们这些草民比较“弱”吧,不这么学习就容易在行为上出轨。但报纸上有时候刊登出的消息显示,那些写这些公约的人经常会找个“小蜜”什么的。有些规则是给别人遵守的,公约就是这么个意思。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条招聘启事,某歌舞厅招保安领班。居然那个地方用了我。大约有半年的时间,我的生活是这样的:每天早上七点起床,去工厂做电工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下班后换上西装、打上领带,去歌厅做领班,夜里三点下班回家睡觉。那时候,自然对电工工作就没那么上心了,我争取调到某处去看守空调机房。顺便说一句,在那个歌厅我学会了四种打领带的方法。如果可以夸耀一下的话,我还认识了一个当时无名而现在有名的人——沙宝亮,就是唱《暗香》出名的那个。

大概歌厅老板觉得我这个人还值得信任,给了我一个差使:管理坐台小姐。管理的目的除了不要让她们互相抢生意外,还要收她们“台费”:每人每次30元。当天就有小姐来请求多给她分配好的“恩客”,并塞上几张人民币。没办法,这样的差使实在是不合性情,只能辞职了事。

之三

我当记者至少有三个偶然因素在里面。其一,在《精品购物指南》上发表了两篇豆腐块文章;其二,平生第一次认识一位文化人;其三,我在工厂义务献了血。

义务献血不是坏事,除了有各种补助外,还有一个漫长的假期。漫长到你自己觉得身体可以了,才去上班。那时候正好辞了歌厅的差使,无聊得很,就想给自己找个事做。我去求文化人大姐,是不是可以给我找个当记者的工作。正好机会很合适,一家周报正在招记者。

做记者值得记忆的东西很多。比如出去采访居然赶上坐专列的待遇,熟悉了什么叫“走穴”挣钱。

但记者做得时间长了,其实是件很无聊的事。即使被捧为什么无冕之王,自己也知道自己其实狗屁不是。尤其在北京这个地方,随时可能蹦出来一个某级别的人来要求某报道不得见报。所以,跑社会新闻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跑其他新闻其实也不算有意思,比如跑IT新闻,最有意思的也不过是看见金山公司的总裁雷军先生在办公室与其手下的员工大打出手,老实说,双方都没受过格斗训练,虽激烈但不精彩。精彩的是,几分钟后雷军先生接受我的专访,脸上基本没有什么被荼毒后的痕迹。

之四

记者做烦闷了,就想换个活法。于是借机会到一个公司去做网站编辑。我管的版块叫“food”,也就是美食。公司提供经费,我的任务是每天去各种饭馆吃东西。第一个月就把我吃倒了胃口。吃饭应该是件愉快的事,要是带着任务去吃大餐,实在是世界上最讨厌的工作了。不过,毕竟是一份工作,而且在转正的时候,那个外国女老板一本正经地说:我看你的工资应该给5500元,这样我们都比较公平。是比较公平,因为我提出的转正工资是5000元,想不乐都不行。

吃得多了,自然发胖。本来就不瘦的身体,更像球一样膨胀了几圈。按照相法,应该是比较有福泽的样子。所以,一家专门做媒体投资的公司把我给录用了。

这公司是香港公司,里面一堆中国人,可就是没人用中文写E-MAIL。我的英文有两个飞跃阶段,一个自然是看黄色网站的时候,一个就是在这个公司。这个公司有一个好处,就是开会的时候基本上还是用中文,只是经常蹦出几个英文单词而已。回想在那个外国人居多的网站,我还真不知道谁更本土化。因为那里的外国人说的全是中文。

在外国人的公司说中文,在中国人的公司说英文。老实说,最开始的时候实在是羡慕那些舌头可以分岔的动物。

在中国做投资,尤其是媒体投资是件很让人困惑的事。一般而言,做风险投资的基本算大爷级别,到哪里都可以受到欢迎,但媒体投资则不然。

媒体是国家的喉舌,喉舌一般都比较牛。即使这倒霉杂志连工资都快开不出了,在你面前也跟大爷似的。我们这些人仿佛拿着钱的小厮,嘴里说:大爷,您赏脸跟我们合作吧。有时候参观公司当年投资的网络公司,感觉则完全不同。那些媒体上经常露面的老总们,全部像孙子。

老板是好人,每次我见到他,都跟看见一个普通老头一样。我们互相称呼英文名字,没什么尊称。我也有了一个英文名“Bob”,这倒霉名字还有一个意思就是“来回地动”。以后我成为三级宪政专家兼风月帮执法长老,也许跟这名字有关系。

之外传

写家乡不小心写成了简易自传,写成自传也就罢了,还暴露了当年代理过几天“妈妈桑”的经历,那就干脆写完。

那个歌厅有一个很不错的名字,叫做“卡萨布兰卡”,当年是北京最好的歌厅之一,其地位基本相当于今天的“天上人间”。我曾经在多年以后又去了一次,是以客人的身份去的。当年的人自然都不在了,设备还是当年的样子。按照现在的标准,实在是不怎么样。

当年,这里是每天宾客满堂的盛况。开门的时间是晚上七点,两个穿低胸礼服的迎宾小姐站在门口,为每个客人领位。可能是审美眼光的问题,我个人一直不觉得那两个女孩子好看,尤其是在穿低胸礼服的时候。穿那种衣服要是被形容为“挂不住”,就实在有些尴尬了。所以,要是没有“波涛汹涌”的身材,不能把低胸晚礼服“挂”在身上,最好就藏拙为是。

两个迎宾小姐把客人领到座位后,她们的任务就完成了。这个歌厅把包间分为“A”“V”两组,AV是什么,相信对日本色情片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不过,我相当怀疑老板其实不懂英文。

“A”组是小包间,“V”组是大包间。那时候的小姐,基本属于个体户,并没有统一的组织。她们一般是找上门问是不是要坐台的,如果经理觉得她还行,就告诉她可以“上班”。所谓“上班”,就是晚上七点以后来歌厅。“V”号包房的最后一间就是专门给她们准备的休息室。

我的手下有六个人,都是所谓的“内保”,说明白点就是歌厅的打手。一般我会分配一个站在这个房间的门口,防备有客人不知道而进去。那时候这生意还不像人肉市场那么赤裸裸,客人是不能自己进去像挑拣白菜一样挑小姐的。只能由我们的经理替他挑选,不中意再换。几年以后,我有一次去天津公出,被拉到歌厅后,“妈妈桑”给找来了一个加强排的小姐,在我们面前排成两列让我们挑选,矮个在前,高个在后。老实说,当时我是被吓着了。

一般到晚上九点,歌厅就开始热闹了。在歌厅驻唱的歌手也开始登场,首先就是高歌“卡萨布兰卡”,每天晚上第一首肯定是这个,弄得我唱得最熟练的英文歌也是这个。没办法,天天听的话,就是印度语也会了。

经理也是人,他需要每星期休息两天,而这两天给客人发小姐的差使不知道怎么就落到了我的头上。程序是这样的:服务员会告诉我,某包房的客人需要小姐几名,我就到小姐休息的那个包房点几个,让她们自己过去。如果被退回来,就再找几个,直到满意为止。所有包房的灯光都比较昏暗,只有小姐的这间房子灯光不错。

很多老客人后来都知道了这间房子的用途,一般来说,他们希望自己去挑。据说这在心理学上是有解释的:他们总认为还有更好的。但这是当时的规则所不允许的,对客人又不能动粗。每到经理休息的日子,最让我烦恼的就是这事。

在歌厅里能见到各色人等,最让我怀念的是一位据说是高干子弟的上校。此人几乎每天晚上都到,看这架势比去军营频繁。每晚必喝、每喝必醉。但醉归醉,只要一坐在方向盘后面,好像马上就清醒过来,从来没出过车祸。

他每天来,总是狐朋狗友一大群,自然少不了叫几个小姐来坐台,但他一般不叫。不是因为他洁身自好,而是他一般是自备。

小姐的来源很不一样。混得时间长了,无聊的时候就跟小姐聊天。她们中白天有很好的工作的不乏其人,主要原因都是干这个来钱快。那时候,专职干这个的其实不多。

熟了以后,她们其实也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不堪。风尘气虽然都有很多,但还是有普通女孩的一面。某次,我被一个小姐拦住,问我她有什么变化。然后得意地告诉我,她的眼睛是蓝的,因为戴了有颜色的隐形眼镜,快乐天真得就像平常女孩得到了一件心爱的玩具。

服务员的领班是我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的身材最好的女人。我对于女人身材可以好到什么程度,到那时候才有概念。而服务员里面,确实有比所有小姐都漂亮的人物。很多客人抱怨,说我们没有眼光,让这些人当服务员实在是可惜了。这不是废话吗?难道是,我有权力让她们当什么?

除了领班的大姐,服务员里面最出色的一个女孩子,是一个外貌清纯如日本娃娃的小姑娘。一段时间之后,她辞职了。过了一个月,她又回来上班,这次不是做服务员,而是成为歌厅里最受欢迎的小姐。

我的任务除了制止打架、有时候打人以外,还有一个工作就是保护这些小姐。当年,客人上下其手对待小姐是可以的,但不能过分。这个不能过分的标准很难衡量,基本与网络上某些斑竹的封删标准相似。而男人在酒喝多了以后,干出什么基本都不用意外。

也许是因为我从来不占那些小姐的便宜,包括手头和口头的,老板觉得我可以信赖。其实更大的可能是因为太年轻,就是想吃豆腐都不知道怎么下嘴。老板认为可以交给我一件更重要的工作——收台费。

小姐是没有工资的,每天挣的就是坐台费,一般是200大元。歌厅认为自己给小姐提供了生意场所,收取费用是正常的事。所以,每次坐台后,小姐上缴30元作为提成。

这差使交到我手里第一天,我就觉得不对。小姐给的不是30元,而是50元。并有如下理由:请下次多照顾。当时我一下就蒙了。钱是好东西,我当时打两份工的收入也不过是1400元,而如果我收这种钱,每天至少能收200元。

要说没动心,我就是在胡说。当时能拒绝其诱惑,其实是很偶然的事情。我从小四则运算就相当好,马上就意识到自己这么做的收入是每天200元。而一个小姐的台费也是200元。这样的话,我们收入是相等的……那我不也成了坐台了?

拒绝了这钱以后,回家仔细想了一下。我管分发小姐,然后现在又每天收取她们皮肉钱的一部分,这个工作不叫保安,应该叫鸨母。所以,该辞职了。

老板很遗憾,他认为我应该比较有前途。可能我的前途不在鸨母这个行业吧。

之最后

本来想写自己的家乡,结果写成了生活经历。现在可以来写我的家乡了,虽然对于这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归属感。

写家乡应该从济南开始写起。

我对家乡的感觉来自济南。济南其实跟我没有关系,它只是我第一次离开北京所看到的城市。第一次看到家乡以外的风景,是件很奇妙的事。奇妙在于,看见大明湖以后,才发现北海是一个真正的园林,大明湖基本算一个没有装修的水塘而已。这是在济南对我的家乡——北京的感觉。

然后,南京的莫愁湖也是一样。只有走的地方多了,才知道这个北京中的园林是如何精巧。在北京的时候,一切好像是理所应当的精美。而听那些外地园林景色的感觉,真是超过看到的百倍。

感觉家乡,一般都是离开后才能感觉得到。

北京是个宏大叙事的好地方,不论是故宫还是颐和园,在里面坐着的时候,要不想起万里江山什么的,基本属于感觉迟钝。我最喜欢的茶馆在北海公园里面,虽然面对的雕花栏杆有很多残损,而且这些残损是用一种质量不那么好的水泥所修补的,但还是感觉到自己是在当年皇家的园林里。向南不到800米的地方,就是我们这个国家的政治中心。有时候,真的是很难抑制自己宏大叙事的欲望。

我有时间的时候总在北海喝茶,但我不会在下班的时间正点离开。第一是因为路上确实比较堵,第二是因为很可能遭遇到领导的车队而更堵。

我一直没明白,对于这个我生长其中的城市为什么没有家的感觉。像上面说的,我可以感觉其园林的精美,但这种精美对于我而言是一种旁观的感觉。这个城市不是属于我的,好像它不属于走在街上的任何人。

我坐在这里写这个东西的时候,不是在想我的家乡,而是在寻找自己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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