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旗帜飞扬(3)

 

到了一定的年纪后,有些人会希望自己能像摩西那样带领子民到达一片乐土。在一夜辛苦工作后,早上我对着镜子说:“哦,理查德,别自以为是。”

维珍是企业界的一朵奇葩,是基于历史因素的结果。我总是对有乐趣的事充满兴趣,在我开始工作的那个时代,人们很重视乐趣。人们总是把我和那个时代联系在一起,并且那种“感觉真好”的因素也一直伴随着我。维珍一直都非常重视精神上的乐趣,但是,倘若维珍生在其他时代又会怎样?还会像现在一样成功吗?答案是,我们不知道。

好的品牌反映了所处时代的风貌,也是品牌创建人员的心血结晶。这样的品牌很难被复制,也很难被模仿。品牌犹如艺术家的签名(维珍的商标就是艺术家签名!)创造什么样的品牌是由你自己决定的。在本章中,我将提供一些品牌创建方面的经验教训,但我无法告诉你具体要创建什么样的品牌。我的忠告是:要用认真的态度对待品牌创建问题,一如画家对待画布上的签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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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应该体现企业的经营范畴。无论品牌中所蕴含的承诺是什么,都要一如既往地信守这一承诺。因此,要让品牌的承诺听起来内容风趣、构思新颖,而不是夸大其词。要在品牌创建的一开始就对品牌进行正确定位,清楚地说明自己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最终会像你我一样过气,所以我认为你应该像我们一样明智地推进品牌的不断发展,而不是随随便便地重新包装一下再推出。重复进行无意义的品牌定位,将会产生负面的宣传效果,原因是这么做和所谓公司内部调整没什么两样。

总之,当我们提交“Virgin”(处女)这个名字进行注册时,英国公司注册处认为这个名字太过粗俗,不予注册。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他们。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举证一艘船在1699年曾使用了同样的名字,并没有招致反对。事实上,《伦敦宪报》(London Gazette)在1699年5月的报道中提到过这艘船,“该船于1699年4月26日停靠加的斯港(西班牙西南部的一个港口)。”我知道这个名字很性感,但是很有趣。不过这个名字不是异想天开,不着边际。“处女”一词说明了我们的每项事业都是从零开始,我们在所涉足的商业领域几乎完全是“处女”。我认为“处女”这个名字一点儿也不粗俗,而是纯洁、新颖、未开发、未利用的代名词。“处女”也代表我们全都是企业经营的新手。注册维珍品牌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同小可,在全球法律管辖范围内捍卫这个名字并不容易。事实证明,这对维珍的成功非常重要。

一个品牌的蕴意是不断丰富完善的。有些蕴意是通过定位得出来的,有些则是在直接或间接的努力、投入中得出来的。不管你喜欢与否,有些蕴意总是与品牌如影随形。请记住,品牌总是代表某些意义,而你最终只有通过提供给客户的产品和服务来决定品牌的内涵。

如果我告诉你维珍早年的创业历程,你就会明白维珍品牌现在所代表的内涵是怎样得来的。我本来是想说维珍对大多数人来说,是经过缜密筹划的产品。但事实不是这样的。真幸运,我们干得很好。不论我们刻意经营与否,人们对我们的评价多是正面的。

忽然之间令我一惊的是,有一个难题摆在我面前:向现在的青少年解释音乐对于我那一代人的意义。但如果不这样做,青少年又如何了解我们的第一个公司“维珍唱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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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音乐对现在年轻人的生活的影响远远不如对上世纪70年代的人的影响大。现如今,美妙的音乐作品比比皆是,例如凯蒂·滕斯托尔(KT Tunstall)和艾米·怀恩豪斯(Amy Winehouse)的歌曲。但回顾20世纪70年代,那真是一个非常独特的时代,那时的人们对于摇滚音乐有着狂热的激情。

出现这种现象的一部分原因是,当时除听唱片之外没有更好的选择。那时生活在英格兰的人们没有DVD,没有手机,没有换不完的电视频道,只有英国国家广播公司和独立电视台(ITV)这两家电视台的节目可供选择。更谈不上电脑游戏,那是超级大国独有的玩具,用来针对他们的致命核武器库。因此年轻人将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音乐上,他们购买唱片。而这也只是那个时代有钱人家的孩子才能享受到的。人们总在期望“齐柏林飞船乐队”、“YES乐队”或者“Queen乐队”推出新唱片,每当有新唱片出来,都可以让大家听上好几个星期。

在20世纪70和80年代,发行唱片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我们就是从这个行业开始打下维珍的事业根基。维珍唱片在早年创业时期积累的商业经验仍然值得我们现在去学习。毕竟,不断发展的摇滚乐那时刚刚起步,而维珍也是从那时开始的。

维珍唱片公司刚成立时,主流低音歌手安迪·威廉斯(Andy Williams)和先锋派摇滚乐歌手弗兰克·查帕(Frank Zappa)的歌曲,还只是按字母顺序A-Z排列在伍尔沃斯连锁超市(Woolworths)同一个唱片架上销售。20世纪60年代,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的流行乐、节奏布鲁斯音乐大受欢迎;唱片发行业仍主要由一些大公司掌控,唱片销售没有折扣,整个产业固守成规,裹足不前。60年代还是中年人倾听经典弦乐四重奏的时代;大多数录音棚的费用都很昂贵,条件苛刻,只能制作寥寥可数的几张唱片,不能被充分利用起来。此外,播放好听摇滚乐的广播节目更是凤毛麟角。

1970年春天,我们决定新增唱片邮购业务,销售我们喜欢的音乐类型:夸张、无厘头、嬉皮士风格。这使维珍获得了成功,也奠定了我们今后的业务基础。从唱片公司邮购业务的第一天开始,我们标新立异的做法立即获得了年轻人的认可。

在我们的创业之初,除了美国《滚石》杂志之外,英国市场上也有两家音乐周刊:一家是《旋律制造者》(Melody Maker),以报导摇滚乐和流行乐为主,也刊登民间音乐和爵士乐方面的评论;另外一家是《新音乐快讯》(New Musical Express),简称NME,偏向流行乐,带有很浓的60年代色彩。此外,标榜“音乐就是信息”(Music is the Message)的《声音》(Sounds)杂志这时也粉墨登场了。

《声音》首次发行是在1970年10月10日,我打电话和广告部门商谈,希望搞到一个打折广告版面。我一直希望能在不落俗套的新刊物上做广告。《声音》对我们的成功举足轻重,它的读者群与我们的市场营销对象相吻合。《声音》发行第一周就卖掉了20万份,这使竞争对手《旋律制造者》和《新音乐快讯》有些紧张。黑色安息日乐队(Black Sabbath)推出的“Paranoid”,滚石乐队发行的“Get Yer Ya Ya’s Out”,齐柏林飞船乐队发行的“Led Zeppelin II”,深紫乐队发行的“Deep Purple in Rock”以及清水合唱团(Creedence Clearuater Revival)发行的“Cosmo’s Factory”专辑,登上《声音》第一周摇滚乐排行榜,而这些唱片专辑也在我们的邮购业务之列。遗憾的是,排行榜上也充斥着一些诡异的音乐,例如“The World of Mantovani”。维珍唱片拒卖曼托凡尼(Mantovani)的唱片,也不卖安迪· 威廉斯的唱片。

在开展维珍唱片业务的一开始我们就遇到了一个重大困难:我们没有知名度,也没有以往的业绩可以作为参考,因此没有哪家唱片公司愿意为我们供货。我们只好把在音乐杂志上刊登的广告撤下来,此外我还要设法搞到一笔钱,在一个月内还清杂志广告欠款。我们没有任何唱片可卖,后来我们找到一家位于诺丁山的唱片店,老板是雷·拉伦(Ray Larone),我们在他那里按一定的折扣价购买唱片,然后再邮寄给我们的客户。这样做的好处是:客户预先汇款,这就为我们提供了购买唱片的资金,我们还可以用这笔钱偿还广告公司的欠款,维珍唱片店就是这样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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