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童生在淮河边的乡村,不到二十岁就嫁了。丈夫是邻村的,身强力壮,干农活儿的一把好手。可惜他们最有力气的时节,淮河两岸全是盐碱地,庄稼怎么侍弄也长不好。人口还密,就算盐碱地,也不够种的。社会上兴起外出打工潮,小童的男人卷了铺盖就奔了北京,留下小童和刚一岁的儿子。
儿子三岁那年,男人在一起电梯事故中丧生,小童傻了。除了种地带孩子做饭,小童不会做别的。最好的生存之计是再嫁,可农村瞧不起孤儿寡母,再说,恨不得全村男人都出去打工了,就算小童想再嫁,也寻不着人。日子还得照常过,上有老下有小,小童成了全家的顶梁柱。
勉强撑到儿子六七岁,家里实在穷到难揭锅,小童跟婆婆商量了好几天,一天清晨鸡刚叫过,小童也卷了铺盖奔北京。身后儿子哭得死去活来,小童不回头。
先在饭馆里做小工,包吃包住,每月还有几百块钱。住的就是饭馆地下室,平时就潮,一下雨,更是满坑满谷水,每逢这时,小童哪怕正和儿子梦乡欢聚,也得立即爬起来,抄起床底二十四小时常备的塑料桶往外舀水。还不到三十岁,小童的腰经常酸得浑身乏力。
小童有时看看偌大个北京,能容下她的,居然只有地下室那一条三尺宽的床铺,也心生豪气,一定要闯出条道,至少,不再住地下室。小童不放过任何途径,试图换工作,可她吃亏就吃亏在没文化,小学只上了三年多,甭管什么雇主,一听这,头摇成拨浪鼓。小童几次差点给人跪下了,仍然啥也没改变。
过年了,别的工友都回老家,只有小童,想想来回路费够儿子在家乡上一年学的学费,就死忍着,一忍就是两三年。
有一次,饭馆里有人酒后闹事,工友被打伤,小童送他去医院。交药费时,小童听到两个和她差不多年岁的女人正用她家乡话打打闹闹,心头一热,上前搭讪,很快三人打成一片。
当天晚上,小童向饭馆老板辞了工,卷铺盖来到两个同乡的宿舍。也是地下室,不过位于三层地下室最接近地面的一层,没有那么潮。小童兴奋得一宿没睡,向往着她的人生新篇章——和那两个同乡一样,她要做一名照顾病人的护工。
一晃四五年过去了,小童照顾了从外科到内科大大小小几百名病人,成了那家医院里人见人夸的护工。常有病人私下里夸她:你比那些小毛丫头护士强多了,她们懂的真不如你多呢。小童会说:那有什么办法呢,人家有文化。
小童心细,几年护工做下来,摸熟了医院的上上下下,找到新的挣钱门路。急诊观察室和住院部病房不同,病床一个挨一个,挤死了,流动性又大,而偏偏这时候病人离不开家属。守夜的家属无处歇没处睡,一片东倒西歪。小童盘算好多天,最终投资几百块钱,买了五把躺椅,病房里一有空闲,就跑到急诊室里来回蹿,把躺椅租给病人家属,一宿十块。居然备受欢迎,没隔半年,小童又买了五把躺椅。
慢慢生活宽裕了,小童搬离了地下室,也舍得花钱回家看儿子了。春节,小童买张站票,一路站到家,大包小包的,没什么值钱东西,可都是小童辛辛苦苦攒下的。婆婆越来越老了,儿子呢,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童的儿子才十四,已经成了男子汉。夜深人静时,小童跟儿子说:好好念书,千万别学妈,长大了到北京上大学,妈给你攒着钱呢。